最近昆明警方下了狠手整治打架斗殴这些坏毛病,给大家放个话:别动手!这点小事儿根本不值当,冲动之前先掂量掂量打架的代价。警察这回特地曝光了几个典型案例,大伙儿可得长长记性。五华分局那边,沙河北路派出所接到报警说辖区里有俩老乡吵起来打起来了,民警立马赶到现场把这两人拿下,一个被刑拘、一个被行拘,冲动是要付出大代价的。东川区局那边情况也差不多,达贝派出所连查了三起酒后闹事的案子,光行政处罚就有10人。 第一起是朱某跟张某等4个亲友在酒吧喝酒,本来是一起乐呵,结果5个人为了点鸡毛蒜皮的事儿吵翻了。大家酒后情绪失控就动起了手。第二起是宋某这帮人也是在酒吧玩得开心,结果嗓门太大了跟旁边的周某等人吵起来了。第三起更离谱,马某和李某因为钱或者感情上的烂摊子吵架,马某为了抢李某的手机直接把人打伤了,导致轻微伤。这几个违法嫌疑人现在都被关起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得很清楚:要是随便打人或者故意伤害别人的身体,最少得关5天、罚款500元。如果情节稍微轻点的话,关5天或者罚款1000元也行。但要是结成团伙打人、欺负残疾人孕妇老人小孩、或者一次打了好几个受害者的话,那就得关10到15天、罚款1000到2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也写着故意伤害罪最高能判死刑。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聚众斗殴罪更是让人后背发凉。第二百九十三条的寻衅滋事罪把各种胡作非为都给归了类。 所以千万别打架!别打架!别打架!打输了进医院花钱治病;打赢了直接进监狱吃牢饭。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和昆明市东川区公安局达贝派出所都已经出手整治了。五华分局处理的是两名男子为口角打架的事;东川区局处理了朱某张某宋某周某李某马某这六人的案子。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冲动是魔鬼,法律也不是摆设。大家一定要冷静处理矛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