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驾驶使用不当事故频发 专家呼吁明确责任强化安全意识

问题——“辅助驾驶”被误当“自动代驾”,风险路面加速累积 随着车辆智能化配置普及,车道保持、自适应巡航、自动紧急制动等功能进入更多车型。一些驾驶人由此产生“车辆可以自主完成驾驶操作”的错觉,将辅助驾驶等同于自动驾驶,甚至把它当作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的“替代方案”。近期披露的多起司法判例表明,这种认知偏差正从消费误区演变为现实交通安全隐患:一旦在复杂路况、突发情形或系统能力边界之外放松警惕,事故后果往往更为严重。 原因——认知偏差、使用不当与规则意识淡薄叠加 从判例反映的共性看,风险主要来自三上叠加。 其一,对分级能力理解不足。依据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L0—L2属于驾驶辅助范畴,系统只能限定条件下提供部分控制,驾驶员必须全程监控并随时接管。部分消费者把“能辅助”误解为“能代替”,把“减负”误读为“托管”,进而出现双手脱离方向盘、视线离开道路等危险行为。 其二,对功能边界和操作规则掌握不够。判例中,有消费者因对跟车距离、适用场景等关键参数形成错误预期,认为系统在高速等场景即可“自动保持足够安全距离”。法院审理认为,企业已在用户手册对性能边界、警示规范作出明确提示,不构成欺诈。由此可见,说明书不仅是产品配置说明,更是安全驾驶的规则文本;忽视阅读与学习,容易导致误判与误操作。 其三,侥幸心理冲击法律底线。在无证、饮酒等情况下仍启用辅助驾驶并上路,试图以“系统在开”为由否认自身驾驶行为。有关刑事案件判决明确:L0—L2系统不能取代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开启辅助驾驶不构成免除危险驾驶等责任的理由。法律对驾驶人主体责任的认定清晰而坚定。 影响——事故责任不“转移”,社会成本不“打折” 判例释放的信号十分明确:辅助驾驶功能开启与否,不改变驾驶人的注意义务与安全义务;发生事故后,驾驶人难以以“未触发制动”“系统未保持距离”等为由将责任转嫁给车辆系统或销售企业。 从社会层面看,误用辅助驾驶带来的外部性更强。一上,驾驶人放松警惕会压缩反应时间,放大高速追尾、变道碰撞等事故风险;另一方面,事故往往涉及多车、多方人员伤亡与道路设施损毁,后续医疗、理赔、诉讼等成本上升,挤占公共资源。更值得警惕的是,若“辅助驾驶可代责”的错误观念扩散,将削弱道路交通法治权威与守法意识,形成新的安全治理难题。 对策——压实三方责任:驾驶人守规、企业尽责、监管协同 防范辅助驾驶从“便利工具”滑向“风险放大器”,需要多方共同发力。 对驾驶人而言,必须把握三条底线:其一,认清分级,L2及以下属于辅助,驾驶员始终是第一责任人;其二,严格场景,按说明书与提示使用,不在复杂工况、恶劣天气或系统限制条件下盲目依赖;其三,守住法纪,坚决杜绝酒驾、无证驾驶、疲劳驾驶,更不能以开启系统为借口逃避责任。 对车企与销售端而言,应把“可用”与“边界”讲清楚、写明白、提示到位。除用户手册外,可在交付环节强化培训与确认机制,优化车机提示与风险告警,避免以夸张表述制造“自动驾驶”错觉;对关键限制条件、接管要求、典型误用风险等,应以更醒目、更易懂的方式呈现,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误判。 对监管与行业层面,可在产品宣传合规、功能命名规范、驾驶人教育等形成合力。对容易引发误解的营销话术、模糊宣传应加强治理;同时推动道路安全宣传把辅助驾驶纳入常态化教育内容,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普法释义,促使公众形成稳定、正确的技术认知。 前景——技术持续演进,更需要规则与自律同步升级 辅助驾驶的发展方向无疑是提升出行安全与效率,但技术成熟度、道路环境复杂度与人的行为习惯之间仍存在“时间差”。未来随着功能不断增强,驾驶人与系统的交互关系将更复杂,对“何时可用、何时必须接管、谁承担责任”的要求更高。可以预期,围绕产品告知、使用规范、责任认定的制度与标准将更细化,司法裁判也将持续以“驾驶人主体责任”为核心,校正社会预期,促进行业回归理性发展轨道。

技术本为服务人类而生。辅助驾驶的核心是“辅助”,绝非替代。唯有正确认知技术边界、坚守安全底线,才能让科技进步真正造福社会。“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的准则永不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