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中院探索多元解纷机制

2021年至2025年这五年间,重庆一中院辖区两级法院共受理合伙类纠纷案件6000余件,其中合同纠纷占到了近98%。这说明合伙活动中合同订立与履行占据着核心地位。不过也得说,好多合伙都是熟人之间的信任关系才建立起来的,可往往因为约定不明确、权责模糊这些事儿,一旦发生矛盾,处理起来就挺难的。 针对这种情况,重庆一中院在审理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让很多案件通过调解或者撤诉结案,占比超过了40%,这也算是实质性地解决了不少纠纷。为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重庆一中院还跟重庆市工商联等单位一起搞起了多元解纷机制。 比如通过“一庭两所”联调、“一街镇一法官”这些基层治理模式,把司法服务直接送到了街镇和园区。法院还通过发司法建议、推动出台《合伙合同示范文本》,给市场主体提供了参考范本。 结合实际情况和典型案例,重庆一中院还重点提示了六方面的法律风险:第一是合伙得签书面合同,把出资、分红、责任承担这些核心事儿写明白;第二是协议得体现“共享利益、共担风险”,不能搞成借贷;第三是管事的人如果有报酬得事先说好;第四是得把财务管理制度建起来;第五是处理合伙财产得大家都同意;第六是散伙的时候得及时清算债务。 这些提示就像给市场主体划了法律红线。重庆一中院通过总结经验、发布典型案例和风险指引,不光让司法裁判更规范有导向了,也让民营经济发展更有底气了。未来随着合伙模式发展壮大,司法还会继续扮演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