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地缘冲突延宕、经济复苏分化、气候与公共卫生风险交织,全球治理需求显著上升,但治理供给却出现“规则失灵、机制疲弱、代表不足”的矛盾。
研究表明,全球治理体系的结构性问题集中体现在三个层面:其一,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全球南方在议程设置、规则制定、资源分配等方面的代表性与话语权不足,难以充分反映多数国家的共同关切;其二,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宗旨和原则在现实中遭遇冲击,单边主义、强权政治与选择性适用规则的现象时有发生,削弱国际秩序的稳定预期;其三,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在面对跨国性、系统性风险时协调动员能力受限,政策执行与资源投入难以匹配问题规模,导致治理效能不足。
问题的形成有其深层原因。
首先,国际力量对比发生变化,新兴经济体和广大发展中国家贡献上升,但部分传统治理机制改革滞后,制度供给未能及时适配新的结构性现实,导致“贡献—权利—责任”关系不够均衡。
其次,全球化进入调整期,贸易投资、产业链供应链重塑加快,部分国家以“安全化”逻辑处理经济科技问题,外溢效应冲击全球市场规则与合作基础。
再次,部分国家在维护自身利益时倾向于工具化国际规则,弱化对多边框架的尊重与遵守,客观上造成规则碎片化、机制分裂化,增加国际合作成本。
与此同时,全球危机的复合叠加使治理议题更跨域、更紧迫,对国际组织的专业能力、资源统筹与执行协同提出更高要求,但现实投入与授权不足,形成能力缺口。
这些问题带来的影响不容低估。
代表性不足会削弱国际规则的普遍接受度,导致执行难、协调难,进而加剧南北鸿沟和发展不平衡;规则遵守不力会削弱国际法治权威,推高冲突风险与不确定性,使各国在安全与发展上承受更大外部压力;治理效能不足则会使气候变化、减贫、粮食与能源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的集体行动迟滞,延误窗口期,增加长期成本。
更关键的是,当国际社会对“规则是否可预期、合作是否可持续”产生疑虑时,全球治理的信任基础将被侵蚀,世界经济与安全形势也更易陷入循环性波动。
针对上述现实关切,相关研究强调,全球治理倡议以一套相对完整的理念框架回应“秩序如何稳定、机制如何完善、成果如何共享”的关键问题,体现出鲜明的规则意识与实践取向。
其核心主张可概括为五个相互支撑的维度:以主权平等为首要前提,强调各国不分大小强弱一律平等,反对以实力划线决定权利;以国际法治为根本保障,倡导在国际法基础上处理国家间关系,推动各方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以多边主义为基本路径,强调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主张在多边框架内凝聚最大公约数;以人为本为价值取向,强调治理应聚焦民生福祉与发展权实现,推动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各国人民;以行动导向为重要原则,注重把共识转化为可执行的合作安排与公共产品供给,增强治理的可见成效。
在对策层面,研究所指向的政策含义较为明确:一是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改革更好反映现实力量对比和共同利益,提升全球南方在国际组织中的代表性与参与度,使规则制定更具包容性与可执行性;二是重申并切实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把尊重主权、和平解决争端、不干涉内政等基础规范落到具体议程与行动中,减少规则被选择性适用的空间;三是提升国际组织应对重大风险的协调效能,通过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等方式完善执行链条,增强对跨国挑战的早期预警与快速响应能力;四是以发展为重要抓手,把减贫、教育、公共卫生、数字鸿沟、绿色转型等议题纳入更可持续的合作框架,推动形成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全球公共产品供给体系;五是鼓励各国在互信基础上开展务实合作,以项目化、机制化方式积累成果,进而带动更广范围的制度性合作。
展望未来,全球治理正处在“再平衡”过程中:一方面,世界对稳定规则和有效机制的需求将持续上升,单边对抗与阵营化操作的成本会进一步显现;另一方面,全球南方群体性崛起和区域合作深化为治理改革提供动力,也为更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创造条件。
在这一背景下,全球治理倡议若能持续汇聚共识、推动行动落地,将有助于提升全球治理的代表性与有效性,增强国际合作的确定性与可预期性,并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平合理方向演进。
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如同巨轮转向,既需把稳公平正义的罗盘,也要汇聚众行致远的合力。
中国方案的价值不仅在于提出治理新范式,更在于其证明:在分裂与对抗之外,人类完全有能力构建更具韧性的合作网络。
当发展权不再是少数国家的特权,当国际规则真正反映文明多样性,全球治理才能走出"修昔底德陷阱"的历史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