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7日,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对刘甲等5人做出判决。公诉机关指控他们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庭全部采纳并判处5名被告有期徒刑,刑期从五年六个月到十一年六个月不等,同时并处以300万元至3000万元不等的罚金。这些被告都认罪认罚,没有上诉,判决已经生效。就在同一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说,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了3593起案件,涉及5745人;起诉了9583起案件,有18376人。检察院还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了615起涉嫌犯罪的案件,涉及65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了224起案件,涉及255人。为了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检察机关一直在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犯罪行为。2025年共起诉了5026起食品犯罪案件,涉及9595人;起诉了2135起药品犯罪案件,涉及4043人。检察机关表示要保持高压态势,深挖犯罪产业链条。 “减肥梅子”和“减肥果冻”被查出非法添加了泻药成分。这些产品声称能让人轻松瘦身,但实际上添加了一种具有致泻功能的白色粉末。从2021年到2023年之间,刘甲等人先后成立了两家公司,在网络平台上把这些产品销往全国20多个省市。刘甲负责购买主原料用于食品添加和生产;刘乙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保管分发主原料;刘丙指导工人按比例添加主原料;刘丁给刘甲介绍购买部分主原料;谢某则负责B公司的生产。他们分工协作、相互配合。 2021年6月到2023年7月期间,刘甲、谢某等人成立A公司和B公司组织生产、销售含有非法添加物质的零食。2022年8月,刘甲得知有一种被公开打假的食品中非法添加了新型泻药双丙酚丁,发现与自己当时使用的主原料一致。为了逃避查处,他购进了具有相同效果的物质作为新的主原料使用。 公安机关在A、B公司查获了大量主原料以及梅子、果冻、糖果等食品。经过检测发现这些产品中含有双辛酚丁或双环己甲酰酚丁成分或者两者都有。根据调查结果显示A、B两家公司生产、销售这类非法添加成分的食品总金额高达2600万余元。 2024年8月13日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刘甲等5人提起公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此次发布典型案例主要是为了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这起案例提醒消费者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所谓的减肥产品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