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故意往公共区域倒垃圾14天后被刑拘

市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的司长早就在那个年头公开点过名,说有人往电梯按钮上吐口水这种事根本就是没有公德心的行为,尤其是在非常时期,非得采取点非常措施不可。就拿这事儿来说吧,网上传的那个视频里,一位48岁的中年女子在江北的一个小区里抬手朝电梯按键吐了口水,然后就转身走了。虽然视频就短短几秒,但这一下子就把网友们给炸锅了,大家都在骂“公共区域也敢这么恶心”,结果这几小时视频就被转发疯了,舆论压力一下子就上来了。 接到报警后,辖区派出所当晚就调取周边监控、走访目击者,当天下午就把在江北这个小区的48岁嫌疑人李某给抓住了。面对民警,李某也承认了自己是因为那天跟人吵架心里堵得慌,看见电梯就发泄了一下。现在李某已经被刑事拘留了,案子还在进一步查呢。 与此同时,警方也给李某做了14天的行程排查。发现李某这14天没去过外地住,也没接触过湖北的人,体温检测也正常。虽说不构成疫情传播的风险,但他在公共区域故意吐口水的行为已经涉嫌寻衅滋事了。 其实这次法律人士也说得很明白:别看吐口水是个小事儿,可万一把整栋楼的居民都给置于潜在感染风险里头怎么办?在疫情期间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话,就算没造成严重后果,也得按照《刑法》第293条去追究刑事责任。千万别拿“发泄情绪”当借口随便往公共区域倒垃圾啊。 最后咱们得说清楚一个理儿:别觉得这是“情绪垃圾”就随便倒在公共场所。真正的文明还是得把规矩摆在第一位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