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拿地13年未建,新华都被起诉了,一审判决赔偿4500万。这事说起来可有点长,要把时间倒回2013年。那时候,新华都公司在三明市沙县区竞得了金沙大道城市综合体项目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还签了个《承诺函》。答应说,项目一旦正式营业起三年内,每年要给沙县的A区集中式商业综合体缴纳流转税1500万元以上,要是没做到,就拿现金补上。 后来呢,新华都公司设立了个全资子公司,叫沙县华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都置业公司),把这个地块的使用权变更到了华都置业公司名下。不过,根据协议规定,税收承诺和主力店入驻这些要求还是由新华都公司来负责履行的。可是到了现在为止呢,这个A区的集中式商业综合体还没完工,也没正式营业。沙县自然资源局就不满意了,把新华都公司和华都置业公司都告上了法庭。 3月16日,上市企业新华都发布了个公告,披露了这件事的进展。法院判新华都公司赔偿沙县自然资源局预期利益损失4500万元。 公告里还写了原因。原来啊,这起案子是因为2013年的一宗土地出让引起的。当时新华都公司承诺给沙县平均每年缴纳流转税1500万元以上。结果到了现在呢,只完成了案涉B区地块的开发建设,A区的集中式商业综合体还没弄好。 沙县自然资源局提出诉讼要求赔偿损失4500万元呢。 关于这个案子呢,新华都公司在答辩中提出了好多理由来反驳,比如原告没资格打官司、他们履行税收承诺的条件还没达到、诉讼时效过期了等等。 但是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呢,在2026年3月13日做出了一审判决。 法官判新华都公司赔偿沙县自然资源局预期利益损失4500万元。 同时驳回了沙县自然资源局其他方面的诉讼请求。 不过呢,这次判决只是一审判决而已。 新华都公司表示要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呢。 这个案子还没有最终结果。 公司在公告中还提到了这个事情对公司2025年和以后利润的影响还不确定呢。 具体的金额得看判决结果、执行情况还有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才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