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万拆迁补偿款成了一笔没有主人的钱

3月24日,上海徐汇区华泾镇印象旭辉居委会把准备提交的申请拿了出来。53岁的邓女士在3月19日凌晨突发疾病,经过抢救还是没能挺过来,最终在凌晨2点47分被宣告死亡。因为邓女士父母双亡、未婚又没有孩子,甚至连近亲属都没有,所以她留下的近600万元拆迁补偿款成了一笔没有主人的钱。居委会这次要给区里的民政部门开具一份证明,证明这个部门有资格去管理这笔遗产。孙帅作为本次工作的负责人,把这个申请正式交给了徐汇区人民法院。如果法院同意了这个申请,那就意味着华泾镇印象旭辉居委会会把管理权交给民政部门。 这份证明其实是在去年就开始做的铺垫。当时53岁的邓女士因为脑梗死昏倒在出租屋里,因为没有人照看她,居委会就承担起了临时监护人的角色。为了让这个身份更合法一些,徐汇区专门给居委会开了一张特殊的“身份证”。袁菀艺作为编辑把这些内容梳理出来,孙殿洋和郑伟进行了审核。其实法律早就有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明确说了,要是没人继承遗产或者继承人都放弃了继承权,那就得由被继承人生前住的地方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来担任遗产管理人。 如果真的发生了争议怎么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也给出了答案:如果有对遗产管理人有争议的情况发生,只要是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既然这样处理财产这么麻烦,那平时应该怎么做才好呢?对于那些单身或者丁克家庭来说,提前签个意定监护协议很有必要。这个协议就是为了在人失去行为能力的时候能有个信任的人来帮忙打理生活事务。除此之外还要立个遗嘱,明确财产到底怎么分、谁来管这些事情。 遗嘱的形式也很讲究,最好是自己写的或者打印好的还要有见证人在场才行。如果觉得自己写的不够专业的话也可以找公证处或者遗嘱库帮忙保管文件。这样做不仅能让财产更安全还能把自己特殊的遗愿给实现了比如希望怎么安葬、遗物怎么处理之类的事情都能通过法律来确保你的嘱托不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