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创新专门学校教育模式 为“问题少年”铺就回归之路

问题——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中,“管不住、教不好、送不进、接不回”的现实曾一度突出。部分未成年人因法纪意识淡薄、家庭监护缺位、沉迷不良圈层等因素,出现盗窃、寻衅滋事等行为。普通学校教育管理边界有限,家庭又往往缺少专业力量,导致纠偏窗口期被错过,最终可能从一般不良行为滑向违法犯罪。如何依法依规前提下,把握教育矫治与权益保护的平衡点,成为基层治理的难点。 原因——一是早期干预机制不够健全,发现苗头、转介处置、跟踪帮扶链条易断点;二是矫治资源供给不足,缺少兼具教育、心理、法治、社工等专业力量的承接平台;三是部门职责交叉但协同不足,收教标准、入离校评估、经费保障和日常管理等环节缺少统一规则,容易出现“谁来牵头、怎么运行”的制度空白;四是部分家庭教育能力薄弱,亲子沟通失灵、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使得学校和社会工作“单兵作战”。 影响——针对这些痛点,浙江近年来坚持“提前干预、以教代刑”,加快推进专门学校建设,探索教育矫治工作模式,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建设、管理与使用路径。目前,全省已建成运行14所专门学校,设置专门矫治教育场所13个,实现设区市专门学校全覆盖。专门学校既不是简单的“隔离”,也不是对未成年人的“贴标签”,其核心在于以教育矫治为主线,通过制度化、专业化手段,降低再犯风险,促进回归社会。 在湖州,第七中学作为专门学校运行以来,学校操场上鼓声阵阵、课堂秩序井然,学生精神面貌的变化成为教育矫治成效的直观注脚。当地通过政法与教育合力推进,完善入学、离校评估机制,形成驻校工作室协同育人模式,把法治教育、心理支持、行为训练、家校沟通嵌入日常管理。当地数据显示,未成年人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明显,反映出治理效能的阶段性释放,也说明“校—家—社—法”联动对预防端的牵引作用正在增强。 对策——制度牵引是专门学校建设提质增效的关键。浙江推动建立省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并实现省、市、县三级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全覆盖,形成“省级抓统筹、市级负主责、教育政法共牵头、主管部门强协同”的工作格局,推动专门学校建设从过去的“各管一段”走向“全链条闭环”。在具体运行上,围绕收生入学、入离校评估、经费分担、管理运行等环节建立制度体系,并通过协调机制明确分工:政法统筹协调、教育保障师资与教学、公安提供秩序与支持、司法提供场地与专业资源等,确保专门教育可持续、可复制。 教育矫治的核心仍在“育”。浙江多地在课程体系上强调精准施教,根据收教学生常见的法纪意识薄弱、心理关爱不足、行为规范缺失等特点,设置行为规范训练、法治教育、心理辅导、劳动实践、职业体验与家校联动等内容,强化规则意识与责任意识。在宁波等地,法治教育被系统融入教学环节,司法机关人员定期进校授课,结合模拟法庭等沉浸式实践,让学生在角色体验中理解法律边界与行为后果,以可感可知的方式推动“知法、畏法、守法、用法”内化于心。另外,学校在离校环节注重仪式化与重建感,通过与家庭共同参与的活动增强“重新开始”的心理暗示,帮助学生把阶段性改变延伸到校外生活。 前景——专门学校建设并非一劳永逸。下一步提升空间主要在三个上:其一,更做实“早发现、早干预”的前端机制,将社区、学校、公安、妇联、民政及社会组织的线索发现与转介流程标准化,避免问题积累后才被动处置;其二,强化“可评估”的矫治体系,完善心理评估、风险评估、学业与技能提升等指标,形成更科学的入离校评审与跟踪回访制度,确保回归后不断线;其三,提升师资与专业力量供给,通过专职教师、心理咨询师、社工、法治副校长等队伍建设,形成稳定的专业支持。可以预期,随着制度体系更完善、协同治理更顺畅、教育矫治更精准,专门学校将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中发挥更显著的“防线”作用,也为基层治理提供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浙江的实践表明,对问题未成年人的关键在于及时干预和有效教育而非简单惩罚。通过制度创新和专业矫治,完全可以帮助这些青少年重回正轨。这不仅保护了未成年人权益,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浙江的探索将为全国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提供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