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法的出台与施行,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作为首部专门规范国家公园事业的法律,该法律的制定实施,将推动我国国家公园事业从试点探索阶段进入制度化、法治化发展新阶段。
国家公园是自然生态系统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空间。
建立国家公园制度,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期待的现实需要。
随着我国国家公园建设的深入推进,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和引导国家公园的保护与管理工作,成为摆在面前的重要课题。
国家公园法的问世,正是对这一课题的系统回答。
从保护制度设计看,国家公园法突出了科学性和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
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公园应根据自然生态系统特性、功能定位和管理目标,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采取差别化管控措施。
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我国地域辽阔、生态系统多样的国情。
三江源国家公园作为长江、黄河、澜沧江源头,侧重水资源保护;大熊猫、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则侧重濒危物种保护。
通过明确差别化的弹性管理措施,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既保证了保护的底线要求,又留足了因地制宜的空间。
首批5个国家公园的建设成效已经充分显现。
2021年正式设立的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和武夷山国家公园,总面积约23万平方公里,整合了120多个自然保护地,实现了山水林田湖草沙的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成果尤为显著。
三江源国家公园内,藏羚羊种群恢复超过7万只;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内,野生东北虎、东北豹数量分别增长到70只和80只左右;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了全国70%以上的野生大熊猫。
这些数据充分证明了国家公园制度的有效性。
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片区的发现最近引发广泛关注。
该片区累计发现了62个新物种,充分体现了国家公园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阵地的价值。
在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吉林珲春片区,2025年11月发现一头野生东北虎带着五只幼崽现身的珍贵影像,见证了虎豹回归、开枝散叶的保护成效。
东北林业大学教授分析指出,这一现象的出现,主要源于国家公园通过近年来有力的保护管理,使虎的猎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
梅花鹿种群密度已达每平方公里10只以上,狍子达每平方公里5只以上,栖息地质量显著提升,为野生虎豹的种群增长提供了充分的食物保障和生存空间。
在保护与发展相结合方面,国家公园建设也进行了有益探索。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推动"园地融合"发展,继续壮大雨林大叶茶、菌菇、南药、石斛等产业,完善国家公园相关景区的基础设施。
这种做法既保护了生态环境,也为当地群众创造了发展机遇。
首批国家公园优先选聘近5万名当地居民任生态管护员,让保护工作成为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
国家公园法的施行将进一步推动这一事业的制度化建设。
法律通过明确保护目标、管理原则、权责关系等内容,为国家公园的科学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时,法律也为即将设立的第二批国家公园奠定了制度基础。
随着更多国家公园候选区的推进,将有更多地区和群众从中受益,国家公园制度的惠民效应将进一步扩大。
从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局看,国家公园法的施行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国家公园拥有大面积的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固碳释氧能力巨大,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
通过法律形式规范国家公园的保护与管理,有助于提升我国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从设园到立法,国家公园建设走过的是一条把生态优势转化为治理能力的道路。
《国家公园法》不仅是对自然的承诺,更是对未来的责任。
面向新阶段,唯有坚持依法保护、科学治理、共建共享,才能让更多生态瑰宝得以延续,让更多群众在绿色发展中受益,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图景更可感、可及、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