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率先探索建筑碳交易机制 推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迈向"深水区"

绿色发展已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鲜明底色。

作为经济大省,山东在城乡建设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中迈出新步伐。

1月2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对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其中建筑碳交易体系的探索成为关注焦点。

当前,建筑领域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三成左右,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领域。

长期以来,建筑主要被视为能源消耗的载体,节能改造虽然带来环保效益,但缺乏直接的经济激励机制。

山东此举正是要打破这一局面,通过建立碳交易体系,将建筑的节能减排成果转化为可交易的绿色资产,形成"节能即收益"的良性循环。

山东在建筑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已积累了扎实基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侯晓晨介绍,近年来山东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推动青岛市获批全国首个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并通过国家终期总结评估,开展30个省级绿色低碳试点城市建设。

在全国率先实施居住建筑节能83%、公共建筑节能78%的设计标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建成节能建筑8.4亿平方米,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98%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6591.1万平方米,新增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5.2亿平方米,总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建筑碳交易体系的探索具有多重意义。

一方面,它为节能建筑赋予经济价值,激励开发商、建筑企业和业主主动投资绿色建筑和节能改造。

另一方面,通过市场化机制推动资源优化配置,让节能减排成果成为可交易商品,形成完整的绿色产业链。

这种创新做法有助于推动建筑从被动执行标准向主动追求绿色转变。

为推进这一体系建设,山东将采取多项举措。

首先,健全顶层设计,编制发布"十五五"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加快制定《山东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为碳交易体系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撑。

其次,塑强试点典型,推广青岛国家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经验,健全绿色低碳城市建设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为全省提供可复制的发展模式。

再次,培育绿色产业,加快培育绿色建筑新增长点,提升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水平,提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

在建筑节能降碳方面,山东将纵深推进。

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现有节能设计标准,规模化发展超低能耗、低碳建筑,积极发展近零能耗、零碳建筑。

同时深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让老旧小区和建筑焕发绿色活力。

健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对建筑能耗的全过程监测和管理。

此外,山东还将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持续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政策,深入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从材料源头保障住房品质。

建筑碳交易体系的建立也面临现实挑战。

如何科学界定建筑碳资产的边界,建立统一的碳排放核算标准,设计合理的交易机制和价格机制,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山东作为经济大省和建筑大省,有条件也有责任在这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推动建筑从“耗能载体”转向“绿色资产”,不仅是技术路线的升级,更是发展理念与治理方式的变革。

把节能减排转化为可衡量、可交易、可持续的收益机制,才能让绿色转型形成更强的内生动力。

面向未来,绿色建筑的“含绿量”将更多体现为城市发展的“含金量”,也将成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的重要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