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游客长城上猝死被判赔35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在老龄化现象挺严重,大家日子越过越好,老年旅游市场就热起来了。不过老年朋友身体心理特点和旅游服务之间总有点不匹配。 这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把一个老年游客在长城上猝死的案子给判了。 江某60多岁,和亲友一起报了个北京五日游,结果第一天导游就把时间打乱了。本来是去八达岭长城,结果导游只说时间顺序调整,让大家第二天凌晨4点15分集合。 而且还没细说当天具体怎么玩。第二天长城玩完后,导游又在车上临时通知要加自费演出和天坛公园的游览项目。 到了第三天更夸张,集合时间还提前到了凌晨3点15分。这么高强度的行程让江某受不了了,身体出现了严重不适最终晕倒。 抢救记录显示他有高血压病史。虽然他被送进医院抢救,但还是没能救回来。 家属觉得旅行社把景点擅自增加了,安排的集合时间也太早了导致强度太大。 而且事发前后他们都没尽到救助和关注的义务。旅行社就辩解说江某有高血压自己又没告诉他们情况。 法院觉得主要是看旅行社有没有给老年游客做好安全保障义务。 旅游法规定对老年人这些群体要采取特别措施保护。 法院把责任分了分:一方面江某作为成年人知道自己有高血压但没告诉旅行社。 还有在行程中已经累了还坚持参加高强度活动这事儿也没注意。 另一方面旅行社确实没做好安全保障义务:他们没把凌晨早集合、临时加景点这些变化详细跟游客讲清楚。 他们也没问清楚游客健康状况就直接让他们参团。 最后判决旅行社要承担次要责任赔偿家属35万余元。 这个案子有很大警示作用说明老年旅游不是普通的旅游不能简单复制而是需要更多安全保障和人文关怀。 给老年朋友的建议就是安全第一全面告知身体情况别盲目逞强。 给旅行社的建议就是把法律规定落实到位优化产品设计完善应急预案只有大家都负责监管到位才能把老年旅游市场的安全屏障筑起来让老年人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