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给企业下了限制高消费令

近日,天津三中院,也就是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把一起因为企业知识产权问题引发的执行案件给了结了。这个案子让人挺感慨的。起因是两起关联的知识产权纠纷,申请执行人某公司和被执行人某科技公司因为产权归属和侵权问题闹到了法院。判下来之后,因为被执行人没啥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就给它下了限制高消费令。这令一出,那个科技公司的老板就没法乘高铁飞机出门了。本来生活挺顺利的,结果这个老板突然生了重病,医生建议他去外地的大医院看病。可是限制高消费这一条把他的去路给堵住了,只能坐慢吞吞的普通火车或者长途大巴车去治病。不仅时间长、费钱,万一耽误了治病时间可怎么办?眼看着就要没命了,这家人赶紧向法院求助。 法官接到申请后,心里也挺矛盾。一边是申请执行人的钱还没拿到,另一边是被执行人老板的生命健康有危险。于是法官把案子卷宗重新翻了一遍,又找双方当事人聊了聊。他们组织了几次面对面的调解。法官跟申请执行人讲法明理:“你们的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但你们也要体谅别人的难处。老板身体垮了公司也得倒啊!”跟被执行人那边法官也不含糊:“你得还钱这是必须的,” 并鼓励他们积极还钱以换取理解。经过反复商量,双方最后达成了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同意减免部分欠款还给了钱;科技公司老板也顺利去外地治好了病。现在案子结了,限制令也撤了,两家公司都松了口气。这事儿办得挺圆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