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食品接触用塑料袋使用环节仍有风险隐患。随着外卖、熟食售卖、夜市摊点等消费场景增多,食品与塑料包装材料接触更频繁。个别经营者为降低成本或图省事,采购来源不明、标识不全的塑料袋,甚至用不适合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盛装熟食、油脂类食品等,带来食品安全风险。 原因——材质适配性不足与采购管理不严是主要诱因。一上,不同材质塑料袋耐温、耐油及安全指标上差异明显,若对材质与标准不了解,容易出现“错用、混用”。另一上,一些小型餐饮门店、摊点进货渠道分散,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对生产企业资质、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存不规范,导致问题难以追溯和及时纠正。 影响——不当使用可能危害健康并扰乱市场秩序。告知书明确提出,严禁采购和使用PVC(聚氯乙烯)塑料袋包装熟食和直接入口食品。PVC材质可能含增塑剂等成分,在高温或接触油性食品等条件下,对应的物质存在迁移进入食品的风险,影响消费者健康。同时,“三无”产品及有色塑料袋若含有不明添加物,也可能带来潜在危害。此类行为不仅损害公众对餐饮安全的信任,也对合规经营者造成不公平竞争。 对策——以“标识识别+资质留存+禁限清单”压实主体责任。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经营者选购食品接触用塑料袋应先“看标识”,重点核对塑料袋或外包装上是否标注“食品接触用”“食品用”“食品级”等信息,是否清晰标注材质(如PE、PP)、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及执行的国家标准,并关注生产许可标志及编号等关键信息。其次要“要资质”,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从生产企业采购的,应留存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及附页明细、该批次产品检验检测合格报告;从销售商采购的,应留存其营业执照及该批次检验检测合格报告,确保来源可查、质量可控。再次要“守底线”,不得使用PVC塑料袋包装熟食和直接入口食品,不得采购使用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不得用有色塑料袋直接盛装食品。告知书同时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监管层面将以重点场景为抓手提升治理效能。据介绍,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校园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以及早晚夜市、校园及景区周边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食品接触用塑料袋食品安全抽检,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形成震慑。 前景——以标准化、可追溯和社会共治提升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水平。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告知书传递出细化规则促规范、严格执法守底线的信号。下一步,随着餐饮经营者合规意识提升、进货查验制度深入落地,以及抽检执法常态化推进,食品接触材料的源头管控与末端治理有望同步加强。同时,推动包装材料规范使用与绿色替代、提升公众识别能力并鼓励监督参与,将有助于形成“企业自律、监管发力、社会共治”的长效机制,更好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无小事,风险往往出在细节。把好食品接触材料关口,是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也是对消费者健康权益的保护。只有监管持续加力、企业自律到位、社会共同参与,才能让“看不见的包装”更安全,让“舌尖上的安全”更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