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销售人员“不定时工作制”一个月拿到8000元工资

宁波的丁师傅是一名卖燃气地暖的销售人员,他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确标注了“不定时工作制”,一个月能拿到8000元工资,看起来不用打卡、时间自己掌控很自由。可实际情况是,这工作让他把时间装进了口袋,随时得为公司待命。除了正常的8小时上班时间,他每天下班后都得用电话和微信处理客户售后问题,忙到晚上10点是家常便饭,连节假日也不例外。陪家人吃饭看手机、带孩子玩也要看手机,手机一响他心里就发慌,感觉整个人被工作给绑住了,根本没有真正的“下班”。即便如此忙碌,他从来没拿过加班费,多次要求加薪都被公司拒绝,还被以“不服从安排”为由开除了。 丁师傅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申请了劳动仲裁,并提供了上百页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最终经过调解,公司给了他12万元的赔偿款。最高人民法院在2024年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也指出: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通过微信等社交媒体处理工作事务,如果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特点,明显占用了休息时间,应当认定为加班。 这起案件提醒打工人注意法律红线:不定时工作制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才能执行;下班后长期频繁占用休息时间回复工作消息,若影响了正常生活作息应算加班;劳动者要学会保存证据维权。丁师傅靠这些微信记录成功守住了自己的权益。不少网友看完表示很震惊:“原来下班回消息真能算加班?”“我那些年亏大了!”“支持这种较真精神。”智能手机方便了工作却也把办公室装进了口袋。下班后的消息看似小事,但如果这种隐形加班成了常态就该较真了。毕竟休息权是基本权利而不是免费福利。 针对此事网友们热议纷纷:有人说“我们公司也是不定时工作制”,天天晚上群里@所有人周末还得开会;有人认为“凭啥下班了还得随时待命?”;也有人建议“所有打工人都学学这位丁师傅”。你遇到过“下班后还得回消息”的情况吗? (来源:甬派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