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出台新一轮全面依法治市规划 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获中央认可

问题——在超大城市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并行推进的背景下,政府治理体系面临更高要求:一方面,群众对公共服务的可及性、规范性、便利性期待持续提升;另一方面,市场主体对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规范透明的执法方式需求更为迫切。

与此同时,行政争议数量增长、治理事项更为复杂,也对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出新的课题。

原因——推动依法行政走深走实,既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的现实需要。

“十四五”以来,北京以制度建设与机制运行并重为抓手,在政务服务、权力运行、执法监督、争议化解等关键环节持续发力:通过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全程通办、“最多跑一次”等改革举措,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9+X”大类权力实行清单管理,促进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更加清晰;在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执法监督等方面强化刚性约束,推动政府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影响——相关举措带来多维度变化。

其一,制度规范化水平提升。

北京对市级行政机关和各区政府2100余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总体存在法律问题的规范性文件数量显著下降,与“十三五”时期相比下降5倍多,反映出依法制定、依法审查、依法执行的链条更趋完善。

其二,监管执法更趋精准透明。

北京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出台《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健全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今年以来,围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开展专项行动,随意检查、重复检查、无效检查等扰企问题数量大幅减少,月均入企检查量较去年同期下降74.6%,同时检查问题发现率提高到28.4%,说明执法从“多检查”向“查得准、查得实”转变。

其三,争议化解主渠道作用增强。

新行政复议法实施近2年来,北京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2万件,案件数量增幅较大,显示行政复议在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方面作用日益凸显。

其四,司法监督意识进一步强化。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人数与“十三五”时期末相比提高2.4倍,体现出依法接受监督、依法回应诉求的能力有所提升。

其五,示范带动效应持续显现。

中央依法治国办发布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北京再有三个区和三个项目获得命名。

至此,北京已有9个区、9个项目获命名,总体数量多年来保持在全国前列。

对策——面向下一阶段任务,北京正在研究制定新一轮全面依法治市规划,拟重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结合当前治理重点和企业群众关切,下一步可从几方面持续用力:一是以制度供给稳预期。

围绕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协议、规范性文件等继续完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监督机制,推动“依法决策—依法执行—依法监督”闭环运转。

二是以服务改革提质效。

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将便民措施从“能办”向“好办、快办、稳定办”升级。

三是以执法监督促公正。

将规范涉企执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完善检查计划统筹、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纠治等机制,推动执法检查更加精准、必要、适度。

四是以复议应诉强治理。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的功能,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制度化水平,推动行政争议在法治框架内实质化解。

五是以示范建设带全局。

用好示范地区、示范项目的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带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整体跃升。

前景——随着新一轮全面依法治市规划研究推进,北京有望在“制度更完善、服务更高效、执法更规范、监督更有力、争议更易化解”方面形成新的系统性提升。

对超大城市而言,法治政府建设不仅关乎行政效率,更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与发展信心。

通过在重点领域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有望进一步塑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为首都高质量发展和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

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显著成效,不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更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北京市将继续发挥首善之区的示范作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首都智慧和首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