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大方县东关乡一处道路施工项目在作业过程中意外挖出煤层,引发周边村民的聚集和捡拾行为。
12月初挖掘工作进行时并未引起广泛关注,但在12月22日晚间,有网络用户在社交平台发布相关视频并呼吁他人前往捡拾,随后事件在网络上快速传播,吸引大量村民涌向现场。
据大方县东关乡政府工作人员介绍,煤层裸露信息被广泛知晓后,周边村民陆续聚集到施工现场,部分群众开始进行捡拾活动。
针对这一突发情况,当地政府反应迅速,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大方县随即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与乡政府、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开展现场秩序维护和群众沟通工作。
在处置过程中,政府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宣传和逐户协调等方式,向村民明确阐释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个人不得私自占有的法律原则。
同时在现场配置值班人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秩序。
对于村民已经捡拾的煤炭,工作人员进行了耐心的政策解释和劝导,明确其法律性质和归属。
大方县属于煤矿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现有多个煤矿生产区。
此次道路施工中挖出的煤矿数量相对有限,约为几百立方米。
截至12月23日,所有挖出的煤炭已全部从现场转运至县级指定的统一安置场所妥善保管,施工现场已恢复至施工前的状态。
对于此类事件的法律性质,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进行了专业解读。
付建律师指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煤矿等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自侵占、开采或处置。
当施工活动中发现矿产资源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向属地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矿产资源线索,同样应当及时通知相关主管部门,不得擅自进行开采或占有。
付建律师进一步强调,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采矿权而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行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后果。
违法者将被没收开采工具、设备及所有矿产品,并被处以矿产品市场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这意味着,即便是在自有土地上偶然挖出矿产资源,个人也无权占有或处置,必须依法上报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本次事件的处置过程体现了地方政府在应对突发情况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态度。
通过及时的政策宣传和有效的现场管理,既保护了国家矿产资源权益,也避免了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村民在施工现场捡拾煤炭的行为存在多重风险,不仅可能面临法律后果,还容易造成人身伤害。
从“路修着修着挖出煤”到“群众聚集捡拾”,看似偶发,却提醒各方:资源管理、工程安全与社会治理在同一现场交汇,任何环节松动都可能放大风险。
及时处置能止于当下,更重要的是以法治思维固化流程、以安全底线约束行为、以公开透明回应关切,让群众明白“看得见的资源”并不等于“可随手拿走的利益”。
把规则讲清、把程序走稳,才能在发展建设中守住安全与秩序,也守住公共资源的公平与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