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一小区保安冒充项目负责人兜售“内部特价房”骗走千万元被刑拘

近日,宁波市奉化区甬山阳光府小区发生一起重大诈骗案件。一名自称项目负责人的男子戴某,以"特价房源"和"内部员工价"为诱饵,骗取多名业主购房款累计逾千万元,随后失联。目前,戴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问题的浮出水面始于业主的投诉。今年2月,多名业主在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他们被戴某以优惠价格购房的承诺所吸引,向其转账支付房款后,对方突然失联。其中一位业主刘先生表示,他在今年1月底转账60万元购买一套房产,仅一周后就被对方拉黑。另一位业主邱女士则在2023年3月通过戴某"购买"了一套总价110余万元的样板房,先后支付定金和首付款共36万余元,至今房产证仍未办理。 戴某之所以能够得手,与其精心营造的虚假身份密不可分。作为小区保安,戴某自2021年入职以来,对外宣称自己是项目总负责人,拥有房屋销售权限。他每日驾驶豪车出入小区,出手阔绰,谈吐得体,这些表象使不少业主信以为真。作为第一批购房者的刘先生坦言,正是因为戴某看起来"不是普通人",加上多年的接触和信任,他才毫不犹豫地下单并全款转账。 为了增强欺骗的可信度,戴某采取了多种违法手段。他私刻公司公章,伪造《甬山阳光府定购单》,使虚假交易看起来合法合规。邱女士提供的定购单上不仅有单号和房号,还盖有"宁波市佑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部"的章印。同时,戴某编造各种理由拖延办理房产证,一会声称样板房未卖完需继续使用,一会又以未通燃气为借口,用话术不断延缓业主的疑虑。 根据开发商恒厚地产公司的调查,戴某"销售"的房产多为别墅和洋房,市场价格平均每套逾300万元,而他的报价仅为市场价的三分之一左右。这种极具吸引力的价格差异,正是他用来诱骗业主的主要手段。据不完全统计,陆续有十多名业主向戴某下单,被骗金额累计超过千万元。 从法律角度看,戴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浙江高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佳丽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戴某虚构"内部员工价""转款即网签"等事实,隐瞒自己无房屋销售权限的真相,诱骗业主全额支付房款,收款后立即失联,无任何履行承诺的意愿和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目前,江口派出所已对此案立案处理,戴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深入查处。受害业主已建立维权群,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开发商也表示正在全力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并初步发现戴某存在大量借款、虚构身份、私刻公章等问题。

此案暴露出房产交易中的安全隐患。"低价陷阱"在房价高企背景下更易得逞。除加强行业监管外,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同样重要。建立多方协同的防诈机制将成为保障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全文约85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