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撤销权从他2025年8月知道真相那天开始算的,没过90天期限

最近广西政法发布了一起很有意思的案子,是关于二手车买卖的。话说在2022年3月,张某花了4.8万元从荔浦的一家汽车公司买了一辆二手车。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车辆没什么大问题,没有水泡和火烧痕迹,而且他也知道车况。谁知道啊,这辆车其实早在2018年的时候发生了一起车祸,把人给撞死了,虽然车没什么实质性的损坏,但后来换了好几任车主,张某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时间一晃就到了2025年8月,张某的儿子去给车年检的时候,才发现这个大秘密。他觉得商家欺骗了自己,就把汽车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全款和违约金。那个二手车公司可不干了,说当时检验都正常呢,而且现在要撤销合同也过了时效了。法院审理后觉得这个案子有点复杂。他们认为这辆车虽然算不上是标准的事故车,但商家没把事情全告诉买家,信息没给完整。买家买的时候想的是一辆没什么故事的好车,结果实际情况跟他想的大相径庭。这不仅影响了车辆价值,还直接影响了他的购买决策。所以这个行为构成重大误解。买家撤销权是从他2025年8月知道真相那天开始算的,没过90天期限。最后法院判了这个案子:把交易合同撤销掉了。车子开了三年肯定贬值磨损不少,再加上双方都有过错,法院就判商家退2.5万元给张某父子;反过来张某父子得把车还回去还得帮忙过户;至于违约金嘛,因为合同都撤销了就不支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