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审判提质扩面护航高质量发展:全国法院受理破产审查案4.49万件增7.31%

最高人民法院2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破产审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国法院全年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件44936件,较上年增长7.31%;审结破产清算、重整及和解案件3.19万件,通过司法程序化解债务规模达4万亿元,有效盘活资产超万亿元,保障就业岗位12万余个。 问题显现: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深化,部分企业产能过剩、债务高企问题日益突出。东部沿海地区作为经济活跃区域,破产案件占比超过六成,反映区域经济发展差异与市场出清需求。 制度优化:为应对此挑战,最高人民法院年内新批长沙、沈阳等6家破产法庭,使全国专业破产审判机构增至24家,基本实现中心城市全覆盖。这种"专业法庭+专项审判"的模式,大幅提升了司法处置效率。数据显示,破产重整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126天,较三年前下降23%。 深层动因:分析表明,破产案件增长与三方面因素密切对应的:一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二是《企业破产法》修订后程序更加规范,三是各地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以浙江为例,通过"预重整"制度提前介入困境企业,使重整成功率提升至78%。 多维影响:破产审判的经济调控功能逐步显现。在化解4万亿元债务的同时,通过"出售式重整"等方式,使钢铁、房地产等行业的低效资产得到市场化处置。专家指出,每1元司法投入可带动8.6元社会资产盘活,司法资源配置效益显著。 前瞻布局: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重点完善跨境破产协作机制,并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平台。随着个人破产制度试点扩大,预期2026年破产案件将继续保持5%-8%的稳健增长。

破产审判的发展轨迹,映照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从案件数量的稳步增长到专业化体系的逐步建立,从债务的有效化解到资产的充分盘活,破产制度正在成为推动经济结构优化、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方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在新发展阶段,更健全破产审判体系、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对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