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发生在湖南益阳。有个女的因为扁桃体发炎,嗓子疼得厉害,跟丈夫一块去医院输液。本来大家觉得打几瓶点滴就能好,谁知道这就成了噩梦的开端。那个负责打针的护士,全程连个话都没说,既没问女的有没有药物过敏,也没按规矩做皮试,直接就把头孢曲松打进去了。药刚滴进去四秒钟,女的就出现过敏反应了。一开始脸色变了,接着恶心呕吐,胸口憋闷,呼吸困难,嘴唇都发紫了。她老公在旁边吓得六神无主,大喊护士救命。可那护士慢悠悠走过来,拔完针就走了,什么抢救措施都没给做。最后女的因为过敏性休克没救过来,就这样走了。 这女的去世后,医院没表现出半点愧疚,反而急着要推卸责任。家属还在痛苦中呢,医院居然派人拿了个协议来找她老公签字,说愿意给11万元的补偿。条件是签了协议就不能再追究医院的责任了。他们想用这11万块钱把这事抹平。要知道现在11万块连个小手术费都不够,更别说挽回一条人命了。这家医院简直太冷漠了。 说到底,这悲剧完全是因为医护人员太疏忽、太敷衍造成的。如果那个护士当时能按照流程问清楚过敏史并做皮试;如果在女的出状况时能及时处理;如果旁边的人能在那黄金4分钟内帮帮忙;如果医院敢负起责任而不是只想拿钱堵住家属的嘴,这一切都能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