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有个叫李某的,他结婚后一直没能让老婆怀上孩子,带着老婆折腾了好一阵子做试管婴儿。可就在这当口,他居然背着老婆在外面找了个女人搞对象,还生了孩子。孩子生下来后,他索性直接搬去跟这女的同居,俩人一直以夫妻名义过了十多年。等到2024年他跟老婆闹离婚的时候,原配终于受不了了,跑去报了警。最后法院判李某犯了重婚罪,判了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半。 很多朋友肯定会好奇,为啥这次就定成了重婚罪呢?出轨和重婚到底咋分的?其实说白了,出轨属于道德上的事,重婚是法律上的问题。出轨就是说有对象的人在外面跟别人乱来,属于民事上的错处。闹离婚的时候,没犯错的那一方能要求赔偿和多分财产,但通常用不着负刑事责任。 可重婚这就严重多了。我国法律规定,重婚是指有了家室还跟别人结婚,或者明知道别人有家室还跟人家结婚的行为。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结婚”不光是去民政局领证。就像案子里的李某那样,在还没离婚的时候,跟外面的人“像夫妻一样”过了十几年日子,这也算是法律上说的重婚。 这种做法已经不是什么小毛病了,它是实实在在破坏了咱们国家“一夫一妻”的制度,肯定得承担刑事责任。虽然很多人觉得判得有点轻了,缓刑一年半李某可能都不用真坐牢。不过这种事对分家产影响也很大。 按《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分财产的时候先商量着办;商量不成了法院会按实际情况判,还要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而重婚这种事绝对是铁证如山的大错。 这么一来分割家产的时候法院肯定会偏向没犯错的那一方。这既是赔给人家的精神损失费,也是惩罚做错事的人的手段。除了这个赔钱的问题,没犯错的一方还能要求别的补偿。因为在婚姻里对方搞重婚肯定会伤透另一个人的心。 所以回到这个案子上看李某不仅要受刑事处罚留个案底,后面分家产也肯定很吃亏。 这就提醒大家一句话:对婚姻忠诚是个底线;法律保护的是好的婚姻关系;谁敢碰这底线就肯定要吃大亏。 不过光靠自己守规矩还不够;要是对方不守规矩了证据才是维权的关键——要是发现对方有这类事一定得留着录音录像、证人证言、聊天记录或者对方跟别人当夫妻住的证据这些不光是告他的材料更是以后打官司分财产的好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