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过,山西警方捅破了一层窗户纸,曝光了一桩隐藏在“私家侦探”伪装下的违法勾当。1993年,公安部就把“私人侦探所”这类机构给明令禁止了,市场监管部门也从不让这类企业注册,可依然有人敢拿法律当儿戏。杨某就在上海借着“私家侦探”的幌子,搞跟踪、偷拍,还往车里非法装GPS。这回他也栽了,已经被交给了上海杨浦警方处理。 记者扒拉了一下网上的帖子,发现打着“私家侦探”旗号的还不少,号称能全国找人、取证。其中一家公司报价挺狠,人员跟踪费一个星期收2万元;另一家更直白,声称能查清所有信息,要价15万元,不过条件是你得先把身份证和手机号给他。有意思的是,有些店家直接开价5000元一天,或者收你15万把流水、房产什么的统统搞定。 但说白了,这都是些没有任何官方认证的行当。他们只能跟普通老百姓一样上网查公开信息,绝对没有权力去行使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的那种侦查权。可现在的网上乱象依然很严重,不少自称做调查、咨询的机构还在叫卖行踪调查、婚外情取证,甚至还有帮人找老赖的服务。有些从业者不仅违法取证,还借机敲诈勒索、骗定金。 律师岳雪飞指出,“私家侦探”一旦涉足具体业务就容易踩红线:一是民事侵权,比如偷看人家的私密活动或者私闯民宅;二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用针孔摄像头或者定位器被发现了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三是把这个行当当成营利手段搞非法经营罪。至于证据效力方面也完全没指望,法院根本不认通过非法手段弄来的东西。 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去找这些“侦探”呢?其实主要是普通人不会取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矩,老百姓面对婚外情、财产转移这类麻烦事儿往往没辙。至于警方和法院这些公权力机关嘛,人家主要是管刑事案子和大纠纷,平时在民事领域管得比较少。再加上现在的技术门槛越来越低,定位器、针孔摄像头在网上很容易买到,银行、电信还有酒店泄露的信息也多,这就更方便了那些“侦探”的手脚。 怎么才能合法取证呢?岳雪飞举了几个简单的例子:比如通话记录或者谈话时偷偷录的音(只要是在谈话场合下的录音法院认可),还有家里自己装的监控视频、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往来这些平时保存好就行。当然也不是所有证据都能自己去搞到手,《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因为客观原因没法自己去查的时候才能申请法院去查有关部门的档案材料。 最后她还特别提醒:法院审查证据要看“三性”,也就是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如果用非法手段弄来的证据肯定不符合合法性要求不会被法院采信。所以千万别信那些“私家侦探”的鬼话去干违法的事,到头来不仅拿不到证据还得吃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