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新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山东地时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新泰市宏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两家企业在2023年4月新泰市滨湖新区重兴路北延工程招投标中串通投标,分别被罚款16087.81元,项目负责人亦被处以1126.15元罚款。
招投标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公平竞争与规则权威。
对串通投标的依法查处,既是对公共利益的维护,也是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
只有持续提高违法成本、完善制度供给、强化全链条监管,才能让工程建设领域回归以实力和诚信取胜的正轨,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