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岁末年初,烟花爆竹购销需求上升,非法储存、私售等行为易抬头。
近日,龙华公安分局在辖区安全检查中发现,观湖街道吉坑村一出租屋内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经现场清点,查获5类烟花爆竹共2箱。
次日夜间,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接群众反映,上围新村一出租房疑似存放烟花爆竹。
社区工作人员随即核查,现场查获24类烟花爆竹共80箱。
两起案件涉案人员均因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原因:一是节前市场需求扩张,部分人员将烟花爆竹视作“短期获利”的渠道,选择以出租屋、城中村房屋等隐蔽空间囤放,规避监管。
二是存储场所普遍缺乏防火、防爆、通风、隔离等安全条件,且房屋人员密集、用电用气频繁,一旦发生意外,风险迅速放大。
三是部分人对法律边界与安全后果认识不足,误以为“小量囤放”“暂存几天”不会触法,忽视烟花爆竹作为危险品的高敏感特性。
影响:烟花爆竹含有黑火药、烟火药等易燃易爆成分,非法储存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直接威胁公共安全。
出租屋空间狭小、消防设施薄弱,遇到明火、电气短路或不当搬运、挤压摩擦等情况,可能引发火灾甚至爆炸,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
对于城市治理而言,城中村、出租屋点多面广,若非法链条不及时切断,容易形成“存储—分销—燃放”的隐性通道,给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带来不确定因素。
对策:一方面,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
深圳近年来长期实施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相关管理规定,除经批准举办大型庆祝、庆典活动的焰火晚会外,特区内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或个人也不得自行制造、仿制或擅自从外地运入。
针对节前突出风险,全市正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托走访排查、联动检查、线索核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消除风险点。
另一方面,强化源头管控与普法提示。
对仓储、运输、物流寄递等关键环节加大巡查力度,压实房东、物业、出租屋管理主体的安全责任,推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同时,通过社区宣传、案例警示等方式,明确违法成本与安全红线,增强群众辨识和抵制能力。
从法律层面看,依法查处既是对违法行为的惩戒,也是对公共安全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非法储存爆炸性、易燃性危险物质等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法给予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处罚力度相应加大。
若非法储存物品达到相关入罪标准,依据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案例表明,非法储存并非“民间小事”,一旦触碰法律底线,将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后果。
前景:随着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可能呈现隐蔽化、分散化特点,监管压力阶段性上升。
下一步,专项整治仍将围绕城中村、出租屋、废旧厂房等重点场所和夜间、节前等重点时段加密巡查,强化公安、应急、市场监管、街道社区等协同联动,完善“群众举报—快速核查—依法处置—隐患清零”的闭环机制。
与此同时,通过持续宣传引导,推动更多居民主动参与线索提供和安全共治,形成群防群治的治理合力,最大限度压降节日期间安全风险。
当传统年俗与现代城市安全规范产生碰撞时,需要以更智慧的治理寻求平衡。
龙华区连续查处的案件既敲响了安全警钟,也展现出特区法治建设的坚定步伐。
在守护城市安全这条防线上,既需要执法部门的雷霆手段,更离不开每位市民自觉成为安全秩序的维护者。
毕竟,没有震耳欲聋的爆竹声,同样可以绽放温暖祥和的年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