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维持原判 电梯监控视频成关键证据

2025年4月16日,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强奸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被告人席某的上诉申请,维持原一审判决。该判决再次明确了法律底线:即使在婚恋关系中,任何违背他人意志的强制行为都构成犯罪。 案件事实清晰。根据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2023年1月30日,席某与被害人经当地婚介机构介绍相识,随后确定恋爱关系。同年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仅隔一天,在5月2日下午,席某不顾被害人的明确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这一行为直接触犯了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规定。 电梯监控视频成为本案的关键证据。这段视频画面记录了事件发生时的真实情景:席某死死拽住被害人的手臂,被害人曾多次试图挣脱却无法摆脱。视频中清晰可见被害人的无助表情与决绝反抗,肢体间的激烈拉扯充分反映了被害人的真实意愿与强烈拒绝。这一客观证据有力证明了被害人的反抗是真实、明确且持续的,被告人的行为完全违背了被害人的意志。 一审法院于2023年12月25日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随后提出上诉,试图推翻原判。但二审法院经过全面审理,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最终维持原判。这一结果充分表明了司法机关对被害人权益的坚决保护。 本案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对婚恋关系中的法律原则进行了深入阐述。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杨东远强调,男女婚恋关系的核心要义永远是"自愿且明确的合意"。这一原则不因双方的亲密关系而改变,不因订立婚约而削弱,更不因即将步入婚姻而消失。任何违背他人意志的强迫行为,无论发生在何种关系背景下,都是触碰法律红线的犯罪之举。 这一判决具有重要的法治意义。首先,它明确了法律对个人身体自主权和性自主权的保护是绝对的、无条件的。无论当事人之间存在何种关系,一方的意愿都不能被另一方强制改变。其次,它向社会传递了明确的法治信号:法律面前,婚恋关系中的强制行为与陌生人之间的强制行为具有同等的违法性质。再次,它为被害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救济,通过客观证据的采纳和法律原则的坚守,确保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从更广泛的社会层面看,这一案件的处理具有示范意义。它提醒全社会,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将个人权利保护放在首要位置。特别是在涉及人身权利、性自主权等基本人权的问题上,法律的保护不能有任何例外或折扣。同时,这一判决也对公众进行了法律教育,强调了在任何关系中都应当尊重他人的意愿和选择。

在法治社会,情感不能替代规则,关系不能覆盖权利;身体自主权与人格尊严不因恋爱、订婚或婚姻而打折扣。以证据还原事实、以法律厘清边界,既是对受害者权利的守护,也是对全社会行为底线的划定。让"自愿且明确合意"成为普遍遵循的准则,才是减少伤害、增进信任、维护公平正义的长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