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检察院用“五有”工作法解决物业费纠纷

家住宝山的孙先在一桩物业费纠纷中遇到了难题。2018年到2020年期间,法院判决他支付了8391元物业费,可他觉得冤枉,觉得自己已经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2750元,这笔钱本该抵扣在总金额里。孙先把微信转账截图摆在宝山区检察院面前,向检察官请求复查。宝山区检察院决定用“五有”工作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2025年4月,宝山区检察院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了孙先的申请。案件经过精细审查和证据核实后发现,孙先确实曾经转账给物业公司2750元。检察官没有止步于此,还多次与物业公司联系核实账目,最终证实物业公司因为管理混乱漏记了这笔款项。 根据这些情况,检察官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认定原审判决中的欠费总额存在错误。原来的8391元被修正为5641元。这个过程中还分析了其他抗辩理由,比如诉讼时效和清运费抵扣等问题。宝山区检察院给孙先提供了支持,并且让双方通过法律框架内的沟通解决了问题。 检察官在办理这起纠纷时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温度。他们不仅纠正了事实认定上的错误,还给孙先和物业公司沟通交流提供了机会。司法办案既有法律底线又饱含人文关怀。 这起物业费纠纷反映出“五有”工作法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宝山区检察院通过闭环模式纠正了错误判决,也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他们还表示要把“五有”工作法应用到更多民生领域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