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车内猝死获工伤认定引发雇主险理赔争议 二审判令保险公司赔付50万元

问题——运输作业中“突发疾病死亡”是否属于雇主责任险的保障范围,是本案争议焦点。裁判文书显示,解某系山东冠县某公司货车司机。2025年5月10日,其按公司安排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前往山西长治沁源县某厂装货。当日警方接警到场后发现车辆反锁,解某躺在车内卧铺无反应。破窗救援后,急救人员确认其已无生命体征。有关医学证明载明死亡原因系心源性猝死(死后推断)。公司随后与家属协议赔偿56万余元,并向投保的雇主责任险保险公司报案理赔,但保险公司以“非工作时间突发疾病属于除外责任”为由拒赔。公司遂提起诉讼,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付50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这起持续两年的保险纠纷最终以司法确权告一段落,但其中暴露的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仍需持续推进。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构建覆盖更广场景、更长周期的职业风险防范体系,仍需要政府、企业与保险机构形成合力。该案提示,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的衔接仍有完善空间,也显示出司法裁判在规则厘清与权益保护上的现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