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老太乘电梯“下沉”,结果她一脚踩空摔骨折了!

最近福州台江区法院刚处理完一个事儿,简直给所有物业和电梯维保公司敲了个大警钟,也让我们普通老百姓好好上了一堂法律课!有个七十多岁的葛奶奶乘电梯的时候,轿厢突然“下沉”,结果她一脚踩空摔骨折了。最后法院把物业公司和维保公司分别判了30%和70%的责任。这就奇怪了,为什么两家公司都得担责?比例又是咋定的呢? 先说说葛奶奶的遭遇。2023年11月的一个下午,她像往常一样准备坐电梯下楼遛弯,刚进电梯没多久就出事儿了。轿厢突然往下沉了大概10厘米,葛奶奶根本没防备,一下子失去平衡就摔了个大马趴,检查出来是左髌骨骨折。后来才知道,这部电梯的感应器本来就有问题。物业自己买了个配件让维保公司换上了,结果换完没几个小时又坏了。这下葛奶奶把两家公司都告到了法院。 咱们国家有专门管电梯的法律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维保公司负主要责任的70%。按照法律规定,电梯的维护保养得找有许可证的单位来做。他们必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办事,保证电梯安全运行。这次维保公司刚换好零件就出故障了,也没法证明是有新情况导致坏的。这明显是没把活儿干好、没把隐患排除干净。 再说物业公司那30%的次要责任。作为日常管理单位,物业也有责任呢。法律规定他们得像业主一样履行使用义务。他们还得建立管理制度、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结果这次物业既不能证明买的感应器合格、适配电梯,也不能证明照明符合标准。这些管理上的漏洞就是他们要负责的原因。 还有个大家可能关心的问题:葛奶奶都七十多岁了视力不好,会不会被认定有过错?答案是肯定不会!法院认定她当时没做什么转移注意力的事儿,这种突发故障谁也没想到也没法避免。普通乘客坐电梯正常乘坐就行,不用对设备故障多操心。 除了这起案子里提到的法律点,小编还整理了几个电梯安全相关的知识大家要记牢: 1. 电梯属于特种设备,从生产到使用到维保都得遵守全程监管要求。 2. 维保单位不能偷懒少干活儿,法律规定每15天就得保养一次还要做记录存档;接到故障通知后必须立马赶过去救急常州市钟楼区政府。 3. 物业公司得建立完整的档案记录维修保养和故障情况;同时还要保证环境达标比如照明通风得够亮才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4. 遇到电梯故障受伤像葛奶奶一样受害人可以向责任方要医疗费护理费等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给受害者撑腰。 总之电梯安全很重要,既关乎千家万户的平安也关乎单位的法律责任希望这起案件能让大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毕竟按时维保规范管理既是义务也是对生命的敬畏而我们普通市民发现设备异常也要及时反映共同守护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