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拟追授贺娇龙同志记大功并公示征求意见 以实干担当导向激励基层作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日启动了一项表彰工作,拟对因公殉职的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主任贺娇龙追授记大功奖励。该决定既是对逝者的敬意,也是对扎根边疆、服务"三农"干部的充分肯定。 贺娇龙长期奋战农业产销服务一线,是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骨干力量。他在推动新疆特色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拓展疆内外销售渠道诸上作出突出贡献。"十四五"期间,他带领团队农产品品牌提升专项行动中实现全区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增长35%,带动农民增收成效显著。 此次奖励评审严格遵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及自治区实施细则。记大功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的最高层级,需经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定三级程序。这将成为新疆近年来少有的追授记大功案例。 分析人士指出,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此举发出重要信号。一上体现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三农"工作队伍的重视,另一方面彰显新时代干部评价体系更加注重实绩导向。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有助于激发基层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 此次公示特别强调反映问题需实名制并附具体线索,这种规范化操作既保障公众监督权,又确保评选工作公正透明。最终奖励决定将在公示期满并核实涉及的情况后正式作出。

贺娇龙同志获得记大功奖励,既是对其个人工作成绩的肯定,也是对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重要性的再次强调;在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大背景下,这样的表彰和激励机制将深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推动新疆农业产业向更高质量、更高效益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