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新规:职工可自愿缴存别超12就行

深圳政府最近搞出了个新版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把给职工更多自主权的事儿提上了日程。以前规定的缴存比例都是统一的,现在职工可以自愿把自己的缴存比例往上提了,只要别超过12%就行。不过这事还得单位专办员帮忙办手续。另外,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也就是当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职工只能调整一次比例。 这次修订是把原来从2010年12月就开始施行的暂行办法给完善了。主要是想把职工的住房消费需求照顾到,把政策搞得更优化、更高效。以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试点的工作也给纳入进来了。除了那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还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这五类强制缴存的单位和职工,其他像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这些灵活就业人员也能按规定缴存、提取和使用公积金了。 这个新规还给解决欠缴纠纷想了些招儿。公积金中心可以调解处理投诉,还鼓励单位和职工通过协商来化解纠纷。现在大家都知道深圳的公积金制度从2010年12月施行到2025年12月底已经攒下了10329亿元的资金,给职工提取了6941亿元,还发了55万笔低息贷款、总共3926亿元。这次新规把覆盖面又扩大了不少。 这次《管理办法》正式施行的日子定在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