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杭州这事儿挺让人琢磨的,有个开网约车的师傅,当时正在忙着送个断指的病人去医院。结果在路中间碰到交警,交警让他跟着警车走。谁知道开到一个路口的时候,车子撞了别的私家车。最后交警部门认定这个司机全责,说他闯了红灯。 大家讨论得可激烈了。其实当时司机是在听交警的指挥啊,那个动作是为了救人啊。这事儿是不是说明法律有时候太死板?咱们现在的法规是死的,人是活的。司机到底算不算紧急避险?这事儿得好好琢磨琢磨。 那个司机现在可倒霉了,修车钱、保费上涨不说,还耽误了一个多月不能跑车,损失不小。这要是以后有人再想做好事,心里还不得打鼓?万一帮忙反而背锅呢? 好在有关部门也说了,可以给这个司机报个“见义勇为”,多少给点补偿。不过光凭这个能填补损失吗?肯定不行啊,这说明现在的见义勇为保障体系还得跟上。 以后这种情况咋办?我觉得法律上得专门给紧急救援松松绑,出个免责或者减责的条款。现场证据也得留好记录。还有补偿金也得有个着落。最重要的是,大家还得学点安全知识,哪怕救人也别乱来。 长远看这事儿挺好的,能逼着咱们把制度改完善。说不定以后真能弄出个“爱心通道”来专门给救护车走。说到底,法治社会也不能冷冰冰的。咱们得让好人别白流汗白流泪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