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铁“强制猥亵罪”案,检察官盯着“强制”这条死扣证据链

北京这地方,到了2021年,地铁里出了这么一档子事。有个叫小玉的姑娘早上在地铁上被一个叫王某的男人给缠上了。这案子闹得挺大,最后王某被判了八个月。检察机关这次出手挺重,直接定的强制猥亵罪。 公共交通其实就是城市的血脉,每天那么多人靠它跑呢。要是治安不好,大家出门都提心吊胆的。偏偏就有这种人,趁着早晚高峰人挤人,想干点坏事儿。这事儿就发生在北京地铁的早高峰时段。小玉那会儿在车厢里坐着,连续三次被这陌生人给摸了。监控录像显示,那男的特意往小玉身边凑,动不动就把手往她大腿、腰臀那儿伸。最恶心的是,换乘的时候还尾随她,还低头去闻她头发。小玉吓坏了赶紧报警。警方一看监控,立马就把嫌疑人王某给盯上了。 刚开始王某还在那狡辩呢,说什么车厢晃荡没站稳,纯属无意触碰。检察机关可没那么好糊弄,一看就知道他是有预谋的。证据都摆在那儿了,王某因为看上小玉带的头花和清纯劲儿,觉得跟自己老婆年轻时候像,连着好几天就在那站等着呢。 检察官说王某就是利用早上人多这个空子故意碰人家的。毕竟在地铁上大家都动弹不得,想喊也没处喊。这行为已经不只是不小心撞一下了,完全够得上强制猥亵罪的标准了。《刑法》第237条写得明明白白,那种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来欺负人的肯定得坐牢。 在这案子里检察官盯着“强制”这一条死扣证据链。他们结合监控录像、小玉说的话还有王某自己招的供,把所有证据都串成了一条线。铁证如山摆在面前,王某最后也不得不认了。 这案子也挺让人感慨的。公共场所防性骚扰本来就挺难的,像地铁这种地方人挤人、空间还封闭。有时候受害人就算受了委屈也不好意思说或者不敢说。所以检察官在办案的时候特别注意引导警察多找点技术手段取证,比如盯着视频系统和电子轨迹。他们还得好好安抚受害人的情绪,保护好人家的隐私。 这两年国家在法律上打击性骚扰是真下力气了。2021年《民法典》把禁止性骚扰写进了人格权保护里。好多地方的地铁也开始装那种一键报警的设备了。这一回判决不光是把那个坏男人给关进去了,也是给大家伙儿提个醒:不管你是用什么“拥挤”“偶然”的借口来猥亵人家,法律绝对不会放过你! 法治社会绝对不允许有人侵犯别人的身体权利躲在暗处!北京这个判决就是司法机关表明了对这种性别暴力的“零容忍”立场。也希望大家以后出门多留个心眼儿,学会怎么保护自己还有怎么留证据才行。 要想让咱们的公共交通环境变得更安全更文明光靠执法部门不行还得靠大家一起努力才行!咱们只有把法治防线筑牢了,让大家心里都有杆秤知道啥能做啥不能做,才能真正让每一个出门的人心里都踏实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