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转弯的时候,没给直行的车让路,结果让人家孙某某伤了

话说啊,那是在2023年的时候,在咱们河南省宜阳县发生了这么一档子事儿。事情是在李贺大道的那个十字路口,驾驶人权某某开着一辆商砼车沿着S242省道转弯,结果一下子撞到了对向直行的一辆小轿车。这一下把小轿车的驾驶员孙某某给撞受伤了,两辆车也是受损严重。交警查下来以后发现,权某某这就犯了大错。他开车转弯的时候,没给直行的车让路,结果让人家孙某某伤了,两车也都废了。交警部门后来就把这次事故的责任全部归到了权某某头上。 这事儿其实挺常见的。有很多开车的人在过路口的时候,都不知道该谁先走,到底谁该让谁。其实我国的法律早就把这规矩定好了。不管是有红绿灯的路口还是没有的路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都有明确规定。 比如在没有交通信号灯和交警指挥的路口,就有几条基本原则必须遵守:第一就是要看有没有交通标志或者标线,如果有就得让有标志标线的车先走;第二就是如果没有明确的标志标线了,准备进环形路口的车要让已经在里面的车先走;第三就是左转的时候要靠左边拐,而且得给直行的车让路;最后还有个右转的规则,相对方向的车右转的时候得给左转的车让路。 除了这个没红绿灯的情况,就算有红绿灯也得注意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就说了,转弯的机动车不管咋样都不能挡着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和行人。交警部门一般会把这些复杂的规则简化成几个容易记的要点:比如右侧车辆优先原则、转弯让直行原则、右转让左转原则还有遵守让行标志原则和掉头车辆让行原则。 这些规矩听起来好像挺麻烦的其实道理都很简单。大家记住几个关键的点就行了:无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如果两车同时到了就看右边来的车优先;不管有没有信号灯转弯的车都得给直行的让路;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让左转;路口有标志的话必须遵守;掉头的时候也别乱撞别人。 咱们洛阳市交警部门也一直在提醒大家没有信号灯的地方可不是随便乱穿的地方。反而得特别小心点保持“一慢二看三通过”的态度才行。交通安全说白了就是每一个细节决定的嘛。 每一次事故的责任认定其实也是在给大家上一课呢。路口上的“让”不仅仅是个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文明素养的体现啊。只有全社会都把规则意识给建立起来了咱们的路才能真正通畅起来出行才能平安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