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钱货归谁”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法律界,一次跨校的学术沙龙终于揭开了这个谜底。华东师大法学院104报告厅里,这场对话擂台给了我们一个全新的视角。主讲人冯德淦老师早在《民法典》第566条这短短两行字里就发现了端倪,他质疑为什么解除合同后还要把当事人拉回到“不当得利”的老路上去。冯老师把这个问题作为论文主题,把讨论的舞台搭在了华东师大法学院。 工作坊由段磊老师主持,田雷副院长致欢迎辞时还给了冯老师一份纪念品。当冯老师在大屏幕上亮出“返还清算”四个字时,大家对这个复杂问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我国学界对合同解除后价值返还一直有三种主流学说: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说、所有物返还请求权说、还有返还清算请求权说。 冯老师把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变迁整理成时间轴,最终锁定在“返还清算”这条少有人走的路上。占有规则和不当得利规则在过去被混为一谈,但现在看来它们并不完全相同。放弃“消灭合同”的旧观念,回归“解除合同”的本义能让双方不平衡的给付恢复平衡。 冯老师给善意划下了红线:“善意有度”,过错不责,自损自担,瑕疵减价。他还提到风险控制原理是裁判者真正的方向盘。弗卢梅与卡纳里斯的“财产上的决定说”与“对待给付请求权说”也被拿来比较。 赵文杰老师、肖俊老师、李建星老师和研究生高济民也相继提问。他们针对所有人与占有人能否一刀切、善意得利人制度会不会让金钱受领方必然返还等问题展开激烈讨论。现场笑声不断,一场本该紧张的答辩变成了脱口秀。 最后一次提问结束时,段磊老师宣布活动结束。但师生们依然留在报告厅,把冯老师的PPT拷走、把评议人的质疑记满笔记本。合同解除后的返还清算虽然是一条少有人走的窄路,但这次碰撞给它带来了新的方向。 这次学术沙龙让大家对“钱货归谁”的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思考。当立法者、学者、法官还有律师再次坐在一起讨论这个问题时,他们会记得这个工作坊中年轻人关于“钱货归谁”的追问,而这只是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