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前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显示,过去一年江苏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秩序、推进法治建设上成效明显,办案数量与质量保持较高水平。 从案件办理的总体情况看,江苏检察机关去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9.7万件,其中64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库,办案质效指标保持全国前列。该成绩反映了江苏检察机关在提升办案效率、把控办案质量上的持续发力。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5760人、起诉95851人,同比分别下降4.4%和6.3%,这种“双下降”态势表明检察机关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更加注重精准性和规范性。 在严惩犯罪、维护社会安全上,江苏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打击力度。针对涉黑涉恶犯罪,全省检察机关起诉对应的犯罪339人,其中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办理的涉及60余起犯罪的周健等39人涉黑案件获评最高检优秀庭审案例,说明了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的力度与成效。针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常见多发犯罪,检察机关起诉“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3.9万余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央交办的涉缅北“7·17”和妙瓦底跨境电诈专案中,江苏检察机关组织90余家检察院、抽调业务骨干集中攻坚,已批捕2877人、起诉3281人,为打击跨境电诈犯罪提供了有力司法支撑。 在反腐败工作中,江苏检察机关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584件,起诉金融、医药、高校等重点领域腐败犯罪362人,起诉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等犯罪229人,同比上升13.9%。相关数据反映出检察机关在惩治行贿受贿、斩断利益链条上取得了具体进展。同时,1件涉政案件被国务院相关机制办评为十大典型案例,体现了江苏检察机关相关案件办理中的专业能力。 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江苏检察机关主动作为。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642人,起诉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犯罪1104人,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纠治跨区域违法抓捕、违规异地办案等行为,监督立案、撤案127件,纠正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3.3亿余元,推动市场主体权益得到更有效保障。 保护弱势群体上,江苏检察机关加强保障力度。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443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5223人,实现5年来首次“双下降”。这一变化与检察机关预防、矫治、帮教诸上的探索密切相关。全省全国率先出台社会观护工作指引,建成观护基地177家,依法矫治帮教罪错未成年人1689人,再犯率仅为1.52%,其中30人考入大学,体现了教育、挽救与惩治相结合的工作导向。在治理欠薪问题上,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3282件,追索欠薪7700余万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聚焦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理涉劳动报酬、工伤认定、社会保险、安全卫生等领域案件93件。此外,检察机关还办理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300余件,强化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 在制度创新上,江苏检察机关持续完善机制。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8.9%的犯罪嫌疑人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达到98.7%,高出未适用该制度案件19.2个百分点,制度效能在提升司法效率、促进矛盾化解上更显现。针对建筑工程领域“劳务碰瓷”频发问题,检察机关向省有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规范建筑用工管理,相关建议获评全国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体现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成果。在公益诉讼领域,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立案45件,推动省有关部门深化药品经营“清源”行动,查处违法案件853件。开展“检护医保”专项监督,依法起诉医保诈骗犯罪115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
法治建设既要以惩治守住底线,也要以规范护航发展、以治理提升预防效能;江苏检察机关以高质效办案和典型案例引领,回应了群众安全感、企业获得感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共同期待。面向新形势,唯有持续在“依法、规范、协同、治理”上深耕细作,才能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维护公正的标尺、推动治理的支点,为现代化建设注入更坚实的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