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职工在至亲离世的时候能安心奔丧、体面告别

讲个真事儿,全国人大代表罗天提了个建议,说是咱们国家现在的丧假制度有点跟不上趟儿了,得改改。这不,之前有个叫乔某的弟弟,亲哥走了想请个假回家看看,结果单位不批,他一气之下把公司告了。最后官司打赢了,可他那几天还是被算旷工,还不是正经的丧假。罗天就说了,这事儿光靠老板良心发现不行,得把规矩定下来。 现行的规定是家里直系亲属(父母、老婆孩子)走了,单位才给一到三天假。这规矩虽然执行了40多年,但现在的家庭结构变了,独生子女多了,跨省上班的人也多了,现有的政策肯定不行了。罗天建议扩大覆盖范围,把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公婆岳父母,还有那些长期一起生活的亲属都给包进去。这样做不仅能让人避免“亲哥去世弟弟请不到假”的尴尬,也算是对“至亲”的重新定义。 还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天数得定得更灵活点。现在的假太短了,像乔某这种异地工作的人赶回去根本不够用。罗天建议如果是跨省的话再多加两天路程假。其实对于单位来说,员工偶尔缺岗也就是个小波动,影响不了大局。要是公司能给员工点温暖,他们心里踏实了,对公司的忠诚度自然就高了。 说到底,制度文明得有点温度。让职工在至亲离世的时候能安心奔丧、体面告别,这是咱国家制度不能缺少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