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投新政取消天使基金返投要求 着力构建“耐心资本”生态

问题:长期以来,政府引导基金支持地方产业发展与遵循市场规律之间,需要做出现实平衡;尤其在种子、天使等早期投资阶段,一些地区普遍设置一定倍数的返投要求,虽然有助于形成资金在地循环,但也容易在项目筛选中出现“政策约束与商业回报”的拉扯:基金管理人既要完成返投目标,又要兼顾风险控制与收益表现,投资决策可能因此偏离市场最优选择,甚至出现资源错配和“为返投而投资”的倾向。 原因:早期科技企业普遍具有高不确定性、周期长、外溢效应强等特点,投资回收往往超过传统财政考核与资金安排的节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固定倍数或明确时序的返投指标作为硬性约束,投资活动容易从“发现并培育优质创新”被引导为“完成指标”,并放大早期投资原本就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和风险集聚问题。同时——创新要素跨区域流动加快——优质项目和团队面向全国乃至全球配置资源已成常态,过强的地域性限制也会降低引导基金对头部机构和专业团队的吸引力。 影响:新施行的《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指南及遴选办法(2026年版)》推出多项制度优化,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取消天使阶段返投要求,并同步放宽基金管理人本地注册等硬性限制。业内认为,这将有助于基金管理人以更清晰的商业逻辑开展早期投资,在更大范围捕捉前沿技术与优质团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组合回报的可持续性。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3月26日,深圳天使母基金已累计出资84只子基金、投资总额近80亿元。对应的优化有望继续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提升深圳在早期资本供给侧的集聚能力。 值得关注的是,取消“前置返投”并不等于弱化产业导向。新规强调以“让利后置”形成激励:当子基金有效带动被投企业在深圳落地发展,将获得相应让利与奖励。由“强制约束”转向“结果激励”,既减少早期投资决策的扭曲,也把产业承接压力更多转化为营商环境与产业生态的竞争。换言之,项目愿不愿来、能不能留下,最终取决于城市的综合能力。 对策:围绕早期投资“长周期、高风险”的规律,新规在制度设计上进一步强化“耐心资本”导向。一上,子基金存续期从以往常见的10年延长至不超过15年,为硬科技研发、产品迭代与市场验证留出更匹配的时间窗口;另一方面,通过建立接续投资体系与资金循环机制,推动财政资金退出后不再简单回收“归零”,而是形成滚动出资安排,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与持续供给能力。通过“财政投入—风险投资—产业成长—资本回流—再投入”的闭环,深圳意在构建更具自我强化特征的长期资本供给池,为新质生产力培育提供更稳定的金融支撑。 这项改革并非突然出现。此前,深圳在《深圳市促进风投创投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中已提出,对种子和天使等初早期基金探索取消返投时序进度、资金规模等要求;相关表述也曾出现在2024年相关征求意见稿中。此次新规落地,体现出深圳改进引导基金机制、提升市场化水平的推进路径,也为各地完善相关制度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前景:随着引导基金规则更市场化、激励更精准,深圳有望在更高维度参与全国乃至全球早期创新资源配置竞争,同时也将面临更高要求:产业链配套、应用场景开放、人才与住房保障、企业服务效率等环境要同步提升,才能把“资本投到哪里”进一步转化为“产业落在哪里”。放眼全国,近期多地新基金设立与管理人招募动作频繁,机器人、新能源、产业并购等方向资金加速布局,显示以资本力量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趋势在增强。例如,浙江嘉兴海盐近期新增由券商旗下机构等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地方通过基金集聚产业资源的路径愈发清晰。可以预期,未来引导基金改革将更强调规则透明、考核科学、容错合理与生态协同,推动“敢投、愿投、能投”逐步成为长期机制。

从“硬约束”转向“强激励”,从“短周期考核”转向“耐心资本供给”,深圳天使母基金新规反映了对创投规律的尊重,也反映出对产业竞争逻辑的再校准;政策创新能否转化为产业优势,关键仍在于以更完善的制度供给与更优的营商生态承接创新要素,让资本敢投、企业愿来、成果能转化,从而在高质量发展中形成可持续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