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男子在服务区看见一个红包掉在地上,他就用脚踩了踩红包,确认里面有钱后就迅速捡起来塞进自己的口袋。2月22日,河南郑州的聂女士一家开车去外地探亲,经过洛阳服务区时发生了一件倒霉事。孩子急着上厕所,赶紧跑进卫生间,口袋里还揣着春节收到的1255元压岁钱红包。聂女士让孩子把红包先放车里,孩子却跑没影了。孩子洗完手出来发现红包不见了,急得大哭,那可是他攒钱买文具和绘本的。聂女士心疼孩子,带着他到处找,把草丛、地面裂缝都翻遍了也没找到。聂女士突然想起车上装了行车记录仪,回放录像后她很生气:一辆车旁有个红包掉在地上,一个穿白衣服戴墨镜的男子站在旁边。他先用脚踩红包确认里面有钱,然后弯腰捡起来塞进口袋就走了。聂女士说这红包是孩子的压岁钱共1255元,她车牌是“陕E”开头的。她希望陕西的网友能帮忙提供线索。聂女士已经报警了,希望那个男人看到视频后能把钱还回来。 这事传开后很多网友同情孩子但觉得家长态度太强硬了。有的网友认为那只是捡钱不算盗窃也不算诈骗是道德问题。家长没看好孩子也要担责啊。应该多沟通带点感激去解决问题教育孩子谨慎些也许能触动别人的良知让他主动归还。也有观点说家长丢失钱财着急可以理解但对方是无意中捡到的讲话要注意措辞别伤害对方先和气说话说不定对方会主动归还现在情况不一样了! 关键问题在于那男子捡到的红包里到底有没有现金有多少钱?不能光听聂女士说就认定是1255元如果里面是200元或者不是1255元怎么办?《民事诉讼法》规定主张者要自己举证没有证据会输官司。虽然聂女士能证明男子捡到了红包但具体金额没法证明他可以说红包是空的没一分钱那举证责任又回到聂女士身上了。 如果警方确认男子承认捡到1255元还不还就可以打官司让他还钱所以有证据的话要求他还钱是有道理的但聂女士也有不对的地方即便视频拍到了她也不能擅自公开这有点草率一方面捡钱不还不对但还不至于公开通缉另一方面应该先通过正常渠道找失主对方不配合再想别的办法直接找网友提供线索感觉不太妥当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