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平法院搞了个执行悬赏公告,目的是发动社会力量帮着解决“执行难”。最近,山东东平法院依法对三起借款合同纠纷的被执行人发布了这个公告,想靠公开征集财产线索的办法推动法律文书的执行。 这一次,东平县人民法院对三起独立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发布了悬赏公告。三名被执行人分别是赵勋利、郭啟政和齐瑞朋,他们在案件审理结束后没履行法院生效的还款义务。刘恩家、王文康和赵辉这些申请执行人就向法院提出了申请,法院就决定启动悬赏执行程序。 公告里详细列出了这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还有住址,还写明了悬赏奖励的标准。提供赵勋利和齐瑞朋财产线索的人,如果线索让他们的财产最终执行到位,就能拿到实际到位金额20%的奖励;提供郭啟政财产线索的人可以拿到10%的奖励。法院还承诺会把举报人信息和情况严格保密。 有人分析说这个悬赏执行有很多好处。首先是拓宽了法院找被执行人财产的路子。有些被执行人会刻意藏着或者转移财产,光靠法院自己查有时不太容易。发动大家提供线索就能补上这个短板,提高找财产的效率和精准度。其次是给失信被执行人很大的心理压力。公开曝光后,他们藏东西的风险变大了,而且还得接受社会监督,这就会逼着他们主动还钱。最后这也体现了司法公开和创新精神。给点好处让大家帮忙找线索,能鼓励社会力量一起搞法治建设。 很多年以来,“执行难”一直是个大难题。各级法院都在想办法加大执行力度和创新办法,比如弄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什么的。悬赏执行已经在很多地方取得了好效果。通过奖励机制把老百姓的眼睛变成法院的触角,就能聚集起大家的力量来解决难题。 东平县人民法院这次发布公告是完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来的。把申请主体、奖励条件还有保密义务这些都规定得很清楚,确保程序是合法严肃的。这么高的奖励比例也说明法院认可线索的价值,能调动大家监督的积极性。 东平县人民法院搞这个悬赏公告是在创新工作方式,坚决向“执行难”亮剑。它不光是帮个案债权人拿回钱的手段,更是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守法重信风气的重要举措。以后法治建设会更深入,这种大家一起管的办法会越来越好,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