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结事了”还可以促进社会和谐呢!

最近成都搞了一个有趣的案例,把多部门联合起来化解青年冲突纠纷,探索基层矛盾“柔性治理”的新路子。这事得从一个小口角说起。有个年轻小伙子跟另个家伙在成都东部新区打台球,结果因为鸡毛蒜皮的事吵起来了。当时两个人情绪激动,结果把对方打昏了。这事情小是小,但是反映了部分年轻人情绪管理能力不行,还有法治意识淡薄的问题。受伤的那个还花了医药费呢,双方就赔偿问题没谈拢,最后就把官司给打到法庭上去了。这种小事情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把矛盾给激化了。 这个纠纷呢,分析一下原因,其实也挺有意思。年轻人冲动是一部分原因吧?但更多的是基层社会调解中面临的普遍挑战:年龄小的人情绪控制能力就差嘛,“面子”问题一上来,就缠缠绵绵没完没了。还有呢,这种事虽然不算严重治安事件吧?但单纯处罚的话,可能会让双方更对立。再加上诉讼程序比较费时费劲,难以快速修复社会关系。所以这种情况啊,就需要一些灵活点的办法来处理。 成都高新法院三岔法庭呢,这次没有直接启动诉讼程序了。他们给东部新区公安分局灌区派出所、四川金沙商事调解中心联合起来,搞了个专案调解小组。这个联动机制啊,打破了部门之间的壁垒吧?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和专业调解组织一起动起来了。这个转变很明显嘛:基层治理从单打独斗变成了多元共治。 调解的时候呢,工作人员用了“情、理、法”结合的策略:先告诉他们行为性质还有法律责任;然后分析冲突升级会带来多大损失;最后引导他们换位思考理解对方处境。经过一番耐心疏导呢,动手方知道错了也认识到冲动后果的严重性了,受害方情绪也平复下来了。最后大家就达成协议了,责任方给受害方支付500元医疗费。双方还承诺说以后“不憋气、不记仇、不报复”。 这个案例成功解决了纠纷嘛!还具有示范意义呢!首先它展示了新修订相关法律法规里条款的价值吧?法治建设跟社会治理结合得很好呢!其次验证了“派出所+法庭+专业调解组织”这种模式有效呗!这次成功调解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经验模板啊!以后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时候呢这种模式应该可以在更广范围应用啦!“案结事了”还可以促进社会和谐呢! 从这次案例中我们看到:法律刚性权威跟调解柔性智慧相结合的时候啊效果就很好嘛!多元力量协同共舞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啦!这种新模式不仅仅是解决一起赔偿纠纷,更是弥合了人与人之间的裂痕啊!当“对簿公堂”变成“握手言和”,这起普通纠纷的化解过程啊说明了基层社会治理正在向更精细、更人性化转变啦!希望这种多部门协同、情理法交融的调解模式在未来能发挥更大作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