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学习强国”作商业图库栏目引流推广付费服务,法院判赔并要求刊声明消除影响

近日,一起涉及知名学习平台字号权保护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有了最终判决。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商业图库运营商包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刊登声明并赔偿41.8万余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一个覆盖全国、用户规模达数亿的全民学习平台。自2019年上线以来——通过持续运营和广泛推广——其名称及对应的标识已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问题源于包图公司的不当使用。该公司在网站首页分栏中,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学习强国"作为栏目名称并进行高亮展示,用于推广自身的融媒体VIP付费服务。此做法直接利用了学习强国平台多年积累的品牌影响力,容易使公众误认为其服务获得授权或与原告存在合作关系。 学习强国平台向浦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50万元。包图公司辩称,"学习强国"为通用流行语,其使用属客观描述,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且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 法院经审理认为,"学习强国"既是原告的企业字号,也是经授权保护的知名网站名称。经过长期运营,该标识已形成极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具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的保护标准。原告作为字号权利人及相关知识产权被授权方,有权对相关侵害行为提起诉讼。 关于被告的行为性质,法院认定包图公司明知"学习强国"的知名度,仍擅自将其作为网站分栏名称并推广付费服务,主观上存在明显的攀附故意。客观上,这一行为容易使公众误以为双方存在授权或合作关系。同时,原被告都从事线上信息服务、网络推广相关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综合考量,法院认定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需要指出,开庭前包图公司主动将涉案分栏名称改为"政务图库",反映了一定的认识转变。基于此,学习强国平台撤回了要求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诉讼请求,并将诉请赔偿金额变更为41.8万余元。法院最终支持了这一调整后的诉讼请求。 该案的判决具有多重启示意义。首先,知名商业标识的保护范围不仅限于商标权,企业字号、网站名称等经过长期运营形成的商业标识也应得到法律保护。其次,在互联网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企业不能通过借用他人知名标识来获取商业利益。再次,权利人的维权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对侵权行为的制止和赔偿请求更加理性和精准。

本案的终审判决为同类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了重要参考,再次警示市场主体必须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成果。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企业品牌建设与保护意识亟待提升,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这起案件也反映出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正在健全,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