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报表扬基层治理先进典型 广州21个集体及个人获省级荣誉

1月13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通报,对全省推进基层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00个集体和100名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投身基层治理的热情,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全省基层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广州市在此次表扬中成绩突出,共有200个单位和个人获得表彰。

其中,获得表扬的先进集体包括荔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天河南街道党工委、金沙街道沙顶社区党总支、永和街道党工委等基层党政组织,以及花都区人民法院花山人民法庭、广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等司法部门,还有广州市志愿者协会、广州宸祺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等社会组织和企业。

这些集体来自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充分反映了基层治理工作的全面性和多元性。

获得表扬的先进个人中,既有长期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社区工作者,也有坚守岗位、勇于担当的政法干警。

吴立芳作为越秀区洪桥街道三眼井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长期致力于社区治理工作;丘烽懿作为公安局海珠分局三级警长,在维护社会治安中表现突出;林海光、汤伟鹏等政法委干部在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李颖、林水琳等基层工作者在社会工作、调解处理中做出了显著贡献。

这些先进个人的共同特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近年来,广州市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多元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

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发展社会组织等举措,基层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此次获得表扬的集体和个人,正是这一系列工作的生动体现和有力证明。

这些先进典型的涌现,反映了广州市基层治理工作的深度推进。

一方面,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格局更加完善;另一方面,政法部门、司法机构、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参与度不断提高,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同时,基层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也在不断提升,为基层治理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展望未来,广州市应继续深化基层治理创新,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治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同时,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的集体和个人投身基层治理事业,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的浓厚氛围。

基层治理的成效,最终要落到群众身边的一件件“小事”上。

通报表扬既是对先进的肯定,更是对全省各地持续深耕基层、久久为功的动员。

把典型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把治理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才能在城市更新、社会转型与风险挑战交织的背景下,不断夯实治理根基,让共建共治共享的成果更加可感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