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ITC对吸收式制冷锅炉作出337调查终裁,多家中国企业涉案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最新消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在2026年第一季度接连发布三份关于吸收式制冷系统锅炉保护产品的337调查终裁决定,涉及多家中国企业。这表明涉及的知识产权争议已进入关键处置阶段,也反映出美方在专利保护上的持续高压态势。案件可追溯至2025年5月。美国企业ARPC LLC及相关方就该产品向ITC提出立案申请,指称多家中国企业出口、进口或在美销售的吸收式制冷系统锅炉保护产品侵犯其美国专利号8056360。申请人请求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并对相关企业发布禁止令。2025年6月13日,ITC投票决定启动337调查,案号为337-TA-1453。 在随后的调查过程中,ITC行政法官陆续作出多份初裁。根据最新公布的终裁,ITC对相关初裁决定不予复审,从而最终明确了案件处理结果。 在2026年1月8日的终裁中,ITC因申请方主动撤回请求,终止了对中国广东王海平、瑞安市辰速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调查。这通常意味着申请方不再继续追究相关企业,或双方已通过和解等方式解决争议。 在以2026年2月25日初裁为基础的决定中,ITC认定中国河南阔方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湘梵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清远诺泽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英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四家企业为缺席被告。缺席认定通常源于未按期应诉或未有效参与程序,将使相关企业在后续裁定中处于明显不利位置。 在2026年3月11日的初裁所涉事项中,ITC因被告企业与申请方达成同意令协议,终止了对中国安徽芜湖天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芜湖蕉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调查。同意令在337案件中较为常见,通常意味着被告承诺采取特定措施,停止或避免被指控的侵权行为。 这三项终裁对吸收式制冷行业相关企业具有直接影响。吸收式制冷技术在工业与商业场景应用广泛,锅炉保护产品作为系统关键部件,其专利合规关系到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能力。对已终止调查或达成同意令的企业而言,短期内诉讼压力有所缓解;而被认定为缺席被告的企业,则可能面临排除令或禁止令等救济措施,进而影响其对美出口与在美销售。 从更广视角看,该案说明了美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强硬做法,也折射出跨境专利纠纷的程序性与对抗性。对中国企业而言,既需要在研发、采购、销售等环节加强专利合规管理,降低侵权风险,也应重视应诉与程序参与,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此次337调查终裁不仅关乎单一产品的专利争议,也为企业如何国际贸易规则下应对知识产权风险提供了现实样本;它提示中国企业应从事后应对转向事前布局:一上以技术创新提升竞争力,另一方面以规则意识和合规能力降低外部不确定性,在更复杂的国际竞争环境中保持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