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部署深化电信网络诈骗防治工作 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动打击工作向纵深发展

问题:电信网络诈骗仍处高发态势,危害群众财产安全与社会信任基础。

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所作工作报告。

会后,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汪斌在解读报告时表示,2025年人民法院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4.1万件、涉及8.5万人,同比增长1.2%。

尽管增幅较小、较前两年明显回落,但电诈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链条更趋隐蔽,且与个人信息倒卖、跑分洗钱、技术黑产等交织,治理仍面临“存量未清、变量增多”的压力。

原因:其一,犯罪组织化、专业化程度上升,从“话术诱导”延伸到“数据支撑+技术对抗+资金转移”的复合模式,导致发现难、追赃难、定罪量刑环节更复杂。

其二,黑灰产业为电诈提供持续供给,从提供通信工具、搭建引流渠道到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协助转移赃款,形成上下游分工明确的利益链条。

其三,部分群体防范能力仍有短板,老年人、青少年等易受骗人群面临精准“画像”与情境化诱骗,新型案件跨平台、跨地域传播,给基层治理和社会宣传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电诈不仅直接侵害群众“钱袋子”,还容易引发家庭矛盾、消费信心受挫等连锁反应;从治理层面看,若黑灰产链条得不到有效斩断,将加剧犯罪外溢和“迭代式”升级,推高司法成本与社会治理成本。

与此同时,案件增幅回落说明综合治理正在显效,但也提示必须把阶段性成效转化为常态化、制度化成果,防止反弹回潮。

对策:最高法明确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聚焦重点难点,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预防和打击治理向纵深发展。

一是突出预防在先,做深做实反诈宣传与警示教育。

针对电诈类型多样、隐蔽性强的特点,强化法治宣传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围绕高发手段和新型变种开展分众化普法,重点面向老年人、青少年等易受骗群体,推动宣传从“广覆盖”向“可触达、能识别、会处置”转变;同时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回应群众关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提升社会整体识骗防骗能力。

二是坚持依法从严,保持对电诈犯罪“出重拳、下重手”的高压态势。

对组织实施电诈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依法严惩,对惯犯、累犯以及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从重;在证据审查、事实认定、财产处置等环节强化规范指引,提升打击质效与追赃挽损效果。

三是强化全链条治理,着力斩断“信息—技术—资金”支撑体系。

依法惩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洗钱等上下游关联犯罪,聚焦为电诈提供“技术助攻”和“资金通道”的关键环节,压缩黑灰产生存空间;同时密切跟踪团伙跨界融合、洗钱链条复杂化等新情况,推动形成更具前瞻性的风险识别与应对机制。

前景:从数据看,案件增幅放缓释放积极信号,表明多部门协同治理与司法高压打击正在形成合力。

面向下一阶段,治理重心将更强调“源头防控+全链打击+以防促治”的闭环思路:既要把住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服务合规、资金流转监管等关键关口,也要通过典型案例引导社会预期、以法治方式巩固治理成效。

随着治理体系持续完善、黑灰产链条被进一步挤压,电诈犯罪的生存空间有望持续收缩,但对新技术滥用、跨境协同作案等风险仍需保持高度警惕。

电信网络诈骗治理是一场持久战,既需要司法机关重拳出击,也离不开全链条防控和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

随着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技手段的深度应用,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的安全网将越织越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