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从“为过程买单”转向“为结果买单”后,执行端出现新矛盾。
长期以来,按项目付费按药品、耗材和服务项目逐项结算,容易形成“多开多收”的激励,诱发不必要检查、用药等过度医疗。
按病种付费改革通过将病情相近、诊疗路径相似的住院病例归为同一组,依据历史数据测算统一费用标准,对医院实行“打包支付”,推动医疗行为更加规范。
改革覆盖面持续扩大,但少数地方和医院在落实中出现偏差:有的患者反映年底住院困难,有的疑难重症患者被要求“出院再入院”,还有个别医院将平均住院日等指标简单化理解,提出“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等做法,影响患者连续治疗与就医体验。
原因——激励机制重塑带来适应期,协同不足与考核导向叠加放大偏差。
按病种付费的核心在于同组病例医保支付标准相对固定,医院若控制成本可获得相对稳定收入,倒逼减少不必要的诊疗项目。
但如果医保支付规则、医院内部绩效、临床路径管理未形成配套协同,就可能出现“控费”被异化为“控服务”的风险。
部分医院在床位周转、平均住院日等绩效考核压力下,对康复期占床但收益相对有限的患者缺乏积极性;同时,面对重症、并发症多、费用不确定性强的患者,个别机构存在风险规避倾向,诱发推诿、分解住院等现象。
需要强调的是,平均住院日和支付标准体现的是统计意义上的“均值”,并非对每一位患者的刚性“限额”。
国家医保局已明确未出台限制单次住院天数的规定,对将“均值”变“限额”、强行要求患者出院转院或自费住院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影响——既关系基金安全,也关乎医院可持续与群众获得感。
总体看,按病种付费有利于推动医疗机构从依赖项目数量向提升质量效率转变,促进基金使用更精准、更可持续。
但若执行走偏,患者可能面临治疗中断、重复检查、来回奔波等负担,甚至影响危重症救治连续性;医院也可能因过度强调成本控制而压缩必要服务,带来医疗质量隐患。
对医保部门而言,个别不规范行为还会削弱改革公信力,影响改革长期推进的社会认同。
对策——以规则完善为牵引,推动医保与医疗同向发力、形成闭环治理。
其一,建立更有弹性的支付与结算安排,给重症、特殊病例留出合理空间。
实践中,一些地区探索“特殊病例,协商单议”等机制,对住院时间较长、院内转科、病情复杂等情形实施单独结算或差异化管理,既防止简单控费,也维护临床救治需要。
例如在按病种付费示范城市河南安阳,当地在对一般住院病例实行按病种付费的同时,对住院天数较长等特殊情形实施更精细的结算办法,减少“一刀切”冲动。
其二,强化分级诊疗与医联体协作,打通“治疗—康复”衔接。
对在城市三级医院完成关键治疗、病情稳定但需长期康复的患者,可依托医联体转诊至下级医院或康复机构,既提升床位周转效率,也更契合康复医疗规律。
其三,优化医院内部管理与绩效考核,纠正以单一指标代替质量导向的倾向。
平均住院日等指标应服务于精细化管理,而不是简单转化为对个体患者的硬性要求;应把医疗质量、安全、患者体验、病种结构等纳入综合评价。
其四,强化监管与信息公开,形成对违规行为的可发现、可追溯、可问责机制。
对分解住院、推诿重症、强制患者自费等行为,要通过数据监测、现场核查、投诉处置等方式及时纠偏,并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形成震慑。
前景——3.0版分组方案发布在即,改革将从“扩面”转向“提质”。
国家医保局已于2019年、2024年先后发布两版按病种付费方案,2026年将发布按病种付费3.0版分组方案。
业内普遍认为,随着分组更科学、规则更细化、特殊情形处理更完善,按病种付费将更能兼顾不同地区医疗资源差异和病种复杂度,有望进一步把控基金支出结构、促进医疗服务供给侧优化。
下一阶段改革的关键,将不止于“怎么付”,更在于“付得准、付得稳、付得公平”,并通过医保支付撬动医院管理、临床路径、耗材药品使用等系统性改进,实现基金安全、医院发展与群众健康权益的多重目标统一。
医保支付改革犹如一场静水深流的制度变革,既需要政策设计的科学性,更依赖执行环节的人性化。
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与保障患者权益之间寻找动态平衡,考验着管理智慧。
随着分级诊疗体系完善和医疗数据互联互通,这场关乎14亿人健康保障的改革,终将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的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