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王小明为副县长、代县长 以“四个牢记”明确施政方向

在岚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县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完成重要人事调整。1月27日召开的会议全票通过三项议案:接受原县长乔云辞职请求,任命王小明为副县长并决定其代行县长职责,同时任命康峰为副县长。会议严格依据《地方组织法》涉及的规定,在县委、人大及司法机关监督下,新任领导集体进行宪法宣誓,体现出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与严肃。

干部调整是阶段性工作,发展提升是长期任务。岚县新一届政府班子在依法履职的起点上作出“四个心中有”的承诺,既回应组织信任,也回应群众期待。成效最终要看承诺能否转化为可感可见的变化和成果,以更实的举措推动县域治理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取得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