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提示防范“深度合成”滥用:严打伪造权威与精准诈骗筑牢数据安全防线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数字内容创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视频制作、图像处理等应用提升创作效率、丰富文化表达上显示出巨大潜力。然而,任何技术都具有两面性。当这些强大的工具被不法分子恶意利用时,就会演变成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刃剑"。 深度伪造技术的风险主要体现三个上。首先是政治安全威胁。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敌对势力可能利用深度伪造技术,捏造政府官员的虚假言论、伪造公务人员的不当视频、炮制虚假政策画面,以此制造社会恐慌、撕裂舆论、抹黑国家形象,直接冲击政治安全与制度安全。这类活动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容易造成广泛的社会影响。 其次是经济安全隐患。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深度伪造技术克隆亲友、客服等声音和面容,实施冒充转账、虚假投资、仿冒官方渠道诈骗等犯罪活动。更为严重的是,他们可能伪造企业公告、专家言论,引发市场波动,造成大量投资者经济损失。这类欺诈手段针对性强、迷惑性高,防范难度大。 第三是数据安全风险。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深度伪造人脸、声纹等生物特征,突破身份认证、权限校验等核心防护机制,导致账号被盗、后台入侵、敏感数据批量泄漏,甚至引发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系统失控,对国家数据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为应对这些风险,国家已建立相应的法律框架。《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深度合成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损害国家形象、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活动。具有舆论属性、社会动员能力的深度合成服务必须依法备案、进行内容审核、实施实名管理、标注合成标识,并禁止删除篡改标识。同时,严禁未经授权使用人脸、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进行恶意编辑。 防范深度伪造技术风险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公民应当理性看待网络信息,对不合常理的音视频、图片内容保持警惕,遇到可疑信息优先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真伪。同时,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合理合法使用各类人工智能生成、图像编辑、音视频处理工具,不参与、不支持制作和传播有害虚假信息。企业和平台也应加强技术防护,建立有效的内容审核机制,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平台传播虚假信息。

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技术发展与安全保障必须并重。这次警示既是对违法行为的震慑,也是对公众数字素养的提醒。只有技术创新与社会监督相结合,才能让科技真正造福社会。维护数字空间安全,需要国家和每个公民的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