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8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披露,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呈现力度持续强化态势。
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5年间,全国法院系统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案件达58件,赔偿总额突破20亿元,单案平均赔偿额逾3500万元;赔偿金额超千万元的案件累计73件,总赔偿额达52.4亿元。
这一现象背后存在多重动因。
从政策层面看,《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明确要求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民法典及专利法等专门法律相继完成修订,为高额判赔提供制度支撑。
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指出,当前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核心竞争要素,其市场价值呈几何级增长,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同步放大。
案件结构变化折射产业升级特征。
统计显示,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占比逐年提升,其中技术秘密纠纷案件在高额赔偿中占比突出,专利侵权案件亦频现亿元级判例。
仅2025年就有30件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总额11.3亿元;32件案件赔偿额超千万,合计25.4亿元。
针对社会关注的"赔偿标准"问题,郃中林强调,判赔金额需遵循三重对应原则:与创新成果价值贡献相匹配、与产业发展阶段相协调、与侵权行为危害程度相适应。
他特别指出,当前判赔数额提升反映我国市场主体创新能级跃升,如某生物医药专利案1.2亿元赔偿额,直接体现原研药企的研发投入与市场预期。
在强化保护的同时,司法机关注重把握利益平衡。
审判实践中既严惩恶意侵权,也避免过度保护阻碍技术扩散。
典型案例显示,法院在芯片设计纠纷中既判令侵权方赔偿8000万元,又通过许可使用费折算保留后续研发空间。
这种"严格保护+动态平衡"的司法理念,正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式。
知识产权保护的要义,在于让创新者有回报、让侵权者付代价、让市场更公平。
高额判赔增多,是创新价值提升与法治供给完善的共同结果;而更高层次的目标,是在严格保护与利益平衡之间形成稳定可预期的规则体系。
以更精准的裁判标准、更透明的释法说理、更完善的综合治理,才能让司法保护真正成为创新发展的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