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挺让人无语的。3月22日,检察日报社的微信公众号发了一篇文章,是河南省新郑市检察院政治部的负责人赛艳写的。说的是一个8岁的小女孩小花在超市遭猥亵后还被诬陷偷东西。案情是这样的:3月22日这天,8岁的小花在小区门口的烟酒超市买零食时,被超市老板张豪给猥亵了。小花的父母带着她报了警。但是DNA鉴定结果显示,送检的样本里根本没有张豪的痕迹。张豪还倒打一耙,说小花是因为偷东西被发现才诬陷他。 案子最大的难点在于没有直接证据也没有目击证人,张豪更是一个字都不招供。虽然店里没装监控,不过外面的公共监控倒是拍得很清楚。监控显示,小花蹦蹦跳跳地进了超市里脚步轻快得很;可十几分钟后,她却慌慌张张地跑了出来,脚步凌乱得差点摔倒。这么大的反差,检察官一下子就觉得不太对劲。 为了不伤害小花,检察机关就让她妈妈在公安机关最初做笔录的录像里给检察官讲了一遍经过。录像里小花虽然眼神怯生生的,但讲得特别清楚:“那个爷爷拉我去二楼看贴纸……”检察官就让小花妈妈问了下小花张豪家二楼的摆设。小花回了一句:“有张床、棕色的床头柜、卫生间墙角有个蓝色塑料盆……”这些细节都是常人不太留意的地方。 检察官赶紧让公安机关再去勘查现场。结果发现二楼的单人床和棕色床头柜跟小花说的一模一样;卫生间里的那个蓝色塑料盆还带着磕碰的痕迹。这就跟拼图一样把案子给拼圆了。 庭审那天张豪还是死鸭子嘴硬说自己是冤枉的。检察官把照片都拿出来问他:“你从来没带小花去二楼和卫生间?”他说是。检察官又问:“一个8岁的孩子怎么能把这些细节说得那么准?” 张豪一下子就懵了,脸色发白手也在抖。他之前那种镇定劲儿全没了。 检察官接着说:“小花说的前后都对上号了还有照片印证……”张豪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直接认罪了。法院最后判他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后来检察院还让心理咨询师带着那段视频去看小花。几天后果然看到小花脸上有了笑容说坏人终于被抓走了她再也不怕了。 编辑是景言还有高菲责编是韩雪主编是方韵。